本书立足于汉语事实,紧紧抓住汉语“音节–语素–字”对应的基本格局,通过分析汉语句法结构的韵律模式,汉语四音节成分的韵律地位,汉语复合词构成的韵律因素等个案,提供了一条“音节–语义(语用)”相关联的汉语韵律语法研究思路。本书重新审视韵律和语法的“互动观”,重新检讨重音理论在汉语韵律语法研究中的得失,主要提出以下三点论断:,韵律本身就是汉语表达语法意义一种手段;第二,韵律表达语法意义,并不是通过重音作为中介来调节实现的,而是通过音节数目的多少对立来实现的;第三,对汉语韵律语法现象的解释,应更多地从语义语用机制上寻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