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税收、会计等法规制度建设已经明显地体现出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而非基于财税权益的集权观。在基于会计权益的分权观下,财务会计的规范标准是会计准则,税务会计的规范标准是税收法规,税务会计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安排。 税务会计有两个基本目标:一是履行纳税义务;二是追求税收利益。通过税务会计“追求税收利益”,实际上就是“税务筹划”。鉴于有的学校尚未单独设置“税务筹划”课程,本书在比较系统地阐述税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的基础上,单设两章税务筹划。 本书适用于高等院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税收学等本科专业,适用课程为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税务会计与筹划等,也可作为广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学习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