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有前科公民被限制的基本权利 / 12 节前科及其法律效应 / 13 一、 前科概念的界定与限定 / 13 二、 前科的法律效应 / 16 第二节公民基本权利的构造与分类 / 17 一、 基本权利的辨析:公民权利、 基本权利与 人权的交织与剥离 / 17 二、 基本权利的构造路径:规则与原则 / 19 三、 基本权利的分类:置于公民—**语境下 / 25 第三节有前科公民被限制的基本权利 / 29 一、 对有前科公民自由权利的限制 / 29 二、 对有前科公民政治权利的限制 / 33 三、 对有前科公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限制 / 34 四、 对有前科公民多项基本权利的综合限制 / 38 五、 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延展: 前科株连限制 / 38 第二章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制度及问题分析 / 42 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实证分析 / 42 一、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 42 二、 出狱后的生存状况 / 46 三、 出狱后的权利保障状况 / 51 四、 犯罪前科对个人生存和权益保障的影响 / 54 五、 调查折射出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状况 / 57 第二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规范分析 / 60 一、 立法的恣意导致权利限制失之过宽 / 60 二、 行政权力运用的随意导致权利限制失之于乱 / 69 第三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定性分析 / 73 一、 以“刑罚”为**的刑法学认识路径 / 73 二、 刑法学认识路径的反思 / 75 三、 以“权力”为**的认识路径 / 79 第四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比较分析 / 85 一、 刑事立法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则确立 / 85 二、 专门法案中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规范 / 90 三、 通过判例拿捏“限权”与“保权”的尺度 / 100 第五节聚焦与归因: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边界内涵 / 103 一、 问题的聚焦:边界不清导致权力越界 / 103 二、 基本权利的相对性与限制的必要性 / 103 三、 基本权利限制的有限性及限制“边界” / 105 四、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边界的基本内涵 / 108 第三章边界的一端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合理性基础 / 110 节功能合理性:基于人身危险性的犯罪预防 / 110 一、 有前科公民的人身危险性是权利限制的逻辑起点 / 110 二、 预防犯罪的公共需求构成权利限制的公益基础 / 113 三、 犯罪预测的不精准拓宽了权利限制的范围和程度 / 115 第二节效益合理性:增加犯罪成本的威慑设置 / 119 一、 犯罪的成本—收益分析 / 119 二、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提高了犯罪的社会回归成本 / 120 三、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增加了犯罪人资源配置成本 / 123 第三节价值合理性:源于民众情感的现实表达 / 126 一、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是集体不**感的体现 / 126 二、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是对人类报复本能的补偿 / 129 第四章边界的另一端 ——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合宪性控制 / 137 节平等保护:对基本权利限制底线的合宪性控制 / 137 一、 平等在宪法上的内涵 / 138 二、 平等保护对公权力的拘束 / 141 三、 平等保护对于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制 / 146 第二节比例原则:对基本权利限制目的手段的合宪性控制 / 149 一、 比例原则对公权力的规制 / 150 二、 比例原则的价值在于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 / 152 三、 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比例原则审查 / 154 第三节信赖保护:对基本权利限制中权力运作效力的合宪性控制 / 161 一、 信赖保护原则内涵 / 161 二、 作为信赖保护基础的刑罚秩序安定 / 165 三、 信赖保护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制 / 167 第四节法律保留:对基本权利限制形式的合宪性控制 / 170 一、 法律保留原则的宪法轮廓 / 171 二、 法律保留的事项标准:如何进入法律保留视野 / 173 三、 法律保留原则对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合宪性控制 / 176 第五节权利限制的边界:为权力套上枷锁 / 178 一、 道边界:“形式”边界 / 178 二、 第二道边界:“目的功能”叠加边界 / 179 三、 第三道边界:“目的手段”叠加边界 / 179 四、 第四道边界:“目的结果”叠加边界 / 180 第五章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边界的现实划定 / 181 节基本权利限制之限制规则创制 / 181 一、 宪法层面基本权利限制之限制规则“发掘” / 181 二、 法律层面公民基本权利限制之限制规则的完善 / 183 第二节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限制时间维度的合宪性控制 / 183 一、 前科消灭的法律效果 / 184 二、 我国前科消灭制度立法的完善 / 186 第三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部门立法完善 / 188 一、 刑法中完善刑罚资格刑体系 / 188 二、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189 三、 完善刑释人员权益保护立法 / 190 第四节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合宪性评判操作标准 / 191 一、 考量犯罪、 刑罚与权利限制的关系 / 191 二、 考量行业准入要求与权利限制的关系 / 194 三、 根据立法权限的范围设定宽严有别的阶梯化限制 / 194 四、 考量罪名存废与权利限制必要性 / 194 结语:抹得掉的过去,看得见的未来 / 196 参考文献 / 198 后记 / 214导论限制有前科公民基本权利的边界研究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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