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法学与法理学
法理学的学习和其他课程的学习一样,首先必须对涉及该课程的一些*基本的概念有所了解,这自然要说明何谓法学及其体系、何谓法理学及其研究对象、法理学的历史和学习方法等问题,本章拟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学的概念
**节 法学的概念和体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为一些问题所困惑,如女性比男性早退休的依据是什么,私人为什么不能到处张贴传单等。当人们这样思考时,就涉及现实的法律规则,或法律规则与现实生活的矛盾冲突等,也就使自己进入一种境界,即询问现实法律规则正当性的理由。其实人们不仅要求了解现实的法律规则,而且还进一步要求了解现实生活本身的变化,及有关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及其价值等问题,其中有一个科学性的要求,法学就是随着法律实践发展而产生的一门学科。
由此,我们可以形成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法学是专门研究法律现象这一特殊社会事物的科学。法律现象是复杂的,法学的研究对象不限于对一般法律规则(包括法律文件、条款)的研究,还要研究法律的本质、特征、发展、作用、制定、实施、监督等一切有意义的行为和由法律关系构成的法律秩序。法学研究这些法律现象,不能孤立地进行,由于它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因素有着内在的联系。因此,法学还必须研究与法律现象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社会过程,研究对法律的存在和发展起着制约作用的社会诸因素。当然,法学研究的这些法律现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法学属于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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