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简明本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本科教材的写作源于对十多年前《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简史》的修改。1994年受中国政法大学教材编委会的委托,我主编了自己从事教学以来的**本教材,虽然信心不足,几次推辞,但*后还是组织教研室的同仁开始了撰写。直到现在我都感谢当时的系主任裴广川教授,如果没有他的鼓励和赏识,当时的我绝不会有如此的勇气来“主编”一本教材。而在主编这本教材的过程中,同仁之间对“教材”定义的切磋也使我终生受益。当时,我们为教材定的“标准”是:学生通过阅读教材,在专业方面应该达到这样的水平:**,系统了解中国历史上出现的学派和思潮的代表人物,掌握这些代表人物的基本法律观点和主张;第二,能够对中国法律思想的产生、形成、发展、演变有一个较为明晰的印象,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征有初步的认识;第三,能够对中国法律思想史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有一定的理解。鉴于此,我们确定了“简明扼要、**突出、概念准确、条理清晰”的编写指导思想。《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简史》将**放在“介绍专业基础知识和观点”,以与学术专著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