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001 **章差异:司法的地理之维 引论 009 一局促的基层人民法院018 二基层法院司法及其社会语境029 三基层法院司法差异的初步考察034 四地理(空间)差异下的西北基层法院司法043 五“基层法院司法的西北问题”及“西北基层法院的司法问题”046 六基层法院“分层区别治理”的意义050 第二章关系:个案中的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 引论055 一基层法院日常生活认识058 二为什么说中级法院是终审法院062 三中级法院的终审案件裁判065 四中级法院之于基层法院的支配关系068 五司法能力的不足与终审法院积案处理上的有限作为075 六基层法院存在的意义 085 余论098 第三章空间:法律的“边疆” 引论103 一法律地理学(法律-空间)研究的引入108 二“以区域作为方法”与法律地理学119 三法律与空间关系阐释的个案:甘南草场/草山边界纠纷126 四谁之纠纷解决与怎样的纠纷解决136 五空间之下的司法与司法中的空间146 六地方司法的可能思路152 余论158 第四章观念:“个体”意义上的基层法院 引论165 一对“个体”的解释169 二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权?172 三政治结构中的基层法院及其位置189 四“边缘革命”的启示194 余论198 第五章反思:可欲司法之追寻 引论203 一可欲之司法与正义的贫困206 二正义的思考范式选择210 三罗尔斯正义理论的价值216 四森的正义理念再思223 五从普遍“正义”到司法正义231 六法的空间性与司法正义234 余论237 第六章图绘:(西北)基层法院司法的另一种想象 引论243 一“中国问题”的思考理路245 二“走出区域”抑或“进入区域”251 三桑托斯“迈向对法的对抗式后现代理解”253 四埃利希的“法律与社会”图景257 五“在分化社会中寻找凝聚的力量”260 六理想的基层法院及其司法263 索引272 跋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