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修订说明
本书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组织编写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级规划教材,从**版至第四版,始终伴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脚步。本书第五版更是针对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范调整我国保险市场5年所出现的新现象、新做法和新问题作出修订,为读者学习保险法理论提供了引导和学术帮助。本教材的第五版因此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级规划教材。
众所周知,保险市场是现代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它以向社会公众提供保险保障为职能而存在于众多经济领域之中;保险法则是以保险市场作为其调整对象所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规范体系,为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着规范调整的作用。需要强调的是,保险市场的生命力就在于市场创新,这不仅表现为用保险产品的创新来满足社会公众的保险消费需求,更表现为需要用保险组织形式的创新、保险经营运作模式的创新来促进保险市场领域的扩大和保险市场深度的加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从2009年适用至今已经步入第11个年头,诸多方面的创新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勃勃生机,像电子保单的适用、在线保险公司的获准登记营业、大型企业成立的自保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专职进行保险保障基金的运行等均已成为事实。当然,保险市场上的这些新事物亦带来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诸如互联网金融影响到《保险法》的制度适用以及对保险监管提出新的需要、保险市场上的反垄断等。保险立法应当为此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鉴于此,我国保险监管机关发布了一系列新的监管规章,*高人民法院也相继发布了有关《保险法》的三个司法解释。
这些均成为修订本教材第六版所需要解决和完成的任务。一方面,修订后的本教材第六版应当保持前五版形成的保险法基本理论体系,确保大家学习掌握保险法的诸多特点和各项基本制度,系统性地学习和掌握保险法理论;另一方面,将中国保险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等吸收于本教材之中,以确保本教材的时效性和新颖性。本教材第六版的具体变化如下。
1.将保险监管机关新发布的监管规章的精神和*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三)和(四)的新精神、新规定融入本教材的相关章节之中,以便读者及时掌握我国新的保险立法、保险政策的精神实质。
2.增加了一部分[实例枚举],这不仅可以填补本教材第五版中的空白处,更能够通过相应的提示语或者简要分析来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的保险法理论。
3.增加和更新了一部分[知识链接],介绍保险领域有关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以便大家了解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走向和未来趋势,扩大读者的学习视角,提升本教材的趣味性和知识深度。
著者相信,本教材第六版的修订和出版,能够在保持本教材理论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其实践性和新颖性,从而提高大家学习保险法的效率和兴趣。
著 者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