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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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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六版)

  • 作者:贾林青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266213
  • 出版日期:2020年08月01日
  • 页数:413
  • 定价:¥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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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保险法是我国现代民商法体系中专门以保险市场作为其调整对象的独立法律部门,体现保险市场的诸多特点,具有自身独特的制度体系,在民商法领域占有一席之地。本书专门就保险法进行了制度介绍和规则内容分析,以便读者全面把握保险法的制度体系和诸多规则;力求适应广大读者学习和理解保险法律制度的实际需要,以保险法理论研究和解读我国保险立法为主线,深入浅出地阐述相关保险法理论;同时,结合我国保险市场的实践,针对各项保险法知识**,选择介绍相关的保险案例,用以帮助读者解决学习保险法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此外,为满足读者扩大保险法知识面的需要,本书逐章选择介绍我国保险实践中出现的相关新制度、新问题和新现象,使读者能够用宏观的视角观察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走向。
    文章节选
    第六版修订说明
    本书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组织编写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级规划教材,从**版至第四版,始终伴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脚步。本书第五版更是针对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范调整我国保险市场5年所出现的新现象、新做法和新问题作出修订,为读者学习保险法理论提供了引导和学术帮助。本教材的第五版因此入选“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级规划教材。
    众所周知,保险市场是现代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它以向社会公众提供保险保障为职能而存在于众多经济领域之中;保险法则是以保险市场作为其调整对象所形成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法律规范体系,为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着规范调整的作用。需要强调的是,保险市场的生命力就在于市场创新,这不仅表现为用保险产品的创新来满足社会公众的保险消费需求,更表现为需要用保险组织形式的创新、保险经营运作模式的创新来促进保险市场领域的扩大和保险市场深度的加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从2009年适用至今已经步入第11个年头,诸多方面的创新给中国保险市场带来勃勃生机,像电子保单的适用、在线保险公司的获准登记营业、大型企业成立的自保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专职进行保险保障基金的运行等均已成为事实。当然,保险市场上的这些新事物亦带来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诸如互联网金融影响到《保险法》的制度适用以及对保险监管提出新的需要、保险市场上的反垄断等。保险立法应当为此建立相应的规范制度,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利的法律环境。鉴于此,我国保险监管机关发布了一系列新的监管规章,*高人民法院也相继发布了有关《保险法》的三个司法解释。
    这些均成为修订本教材第六版所需要解决和完成的任务。一方面,修订后的本教材第六版应当保持前五版形成的保险法基本理论体系,确保大家学习掌握保险法的诸多特点和各项基本制度,系统性地学习和掌握保险法理论;另一方面,将中国保险市场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等吸收于本教材之中,以确保本教材的时效性和新颖性。本教材第六版的具体变化如下。
    1.将保险监管机关新发布的监管规章的精神和*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三)和(四)的新精神、新规定融入本教材的相关章节之中,以便读者及时掌握我国新的保险立法、保险政策的精神实质。
    2.增加了一部分[实例枚举],这不仅可以填补本教材第五版中的空白处,更能够通过相应的提示语或者简要分析来帮助大家理解和应用相关的保险法理论。
    3.增加和更新了一部分[知识链接],介绍保险领域有关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制度,以便大家了解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走向和未来趋势,扩大读者的学习视角,提升本教材的趣味性和知识深度。
    著者相信,本教材第六版的修订和出版,能够在保持本教材理论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其实践性和新颖性,从而提高大家学习保险法的效率和兴趣。
    著 者
    2020年5月
    目录
    **编 保险法导论 **章 保险法概述3 **节 保险的概念3 第二节 保险的本质10 第三节 保险法的概念和地位21 第四节 保险法的调整对象和内容体系23 第二章 保险制度和保险法的历史沿革29 **节 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29 第二节 保险立法的产生和发展37 第三节 中国保险业与保险立法41 第三章 保险法律关系56 **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性质56 第二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分类58 第三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主体63 第四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内容68 第五节 保险法律关系的客体73 第四章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76 **节 *大诚信原则76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82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87 第四节 近因原则91 第二编 保险合同总论 第五章保险合同概述99 **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点99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107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种类113 第六章 保险合同的订立120 **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120 第二节 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的缔约义务129 第七章 保险合同的效力139 **节 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39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146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转让148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解除152 第五节 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失效)和恢复(复效)156 第八章 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形式161 **节 保险合同的条款161 第二节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168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形式172 第九章 保险合同的履行179 **节 索赔和理赔概述179 第二节 索赔的条件和程序185 第三节 理赔的程序及其适用190 第三编 保险合同分论 第十章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207 **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和适用范围207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212 第三节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代位求偿制度219 第四节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委付制度225 第十一章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的比较(上)229 **节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概述229 第二节 工程保险合同概述232 第三节 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合同概述236 第四节 运输货物保险合同概述240 第五节 农业保险合同概述243 第十二章 各类财产保险合同的比较(下)248 **节 责任保险合同概述248 第二节 信用保险合同和保证保险合同概述260 第十三章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269 **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269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条款及其适用275 第三节 人身保险金的给付283 第十四章 各类人身保险合同的比较288 **节 人寿保险合同概述288 第二节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概述294 第三节 健康保险合同概述298 第四编 保险业法 第十五章 保险业法概述307 **节 保险业法的概念和意义307 第二节 保险业的特点和保险业法的适用目标311 第三节 保险业法的内容体系和立法体例317 第四节 保险监管机关和监管方式323 第十六章 保险组织330 **节 保险市场330 第二节 保险业组织类型338 第十七章 保险中介制度351 **节 保险中介制度概述351 第二节 保险代理人355 第三节 保险经纪人365 第四节 保险公估人372 第十八章 保险业监督管理制度380 **节 保险业监督管理制度概述380 第二节 保险业的组织监管386 第三节 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的监管391 第四节 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管397 第五节 保险业的自律管理体制404 第六节 保险法律责任408 参考书目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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