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理论
**章 公司并购的基本概念
**节 公司并购的概念与特征
一、公司并购的相关概念
(一)兼并
merger在《新大不列颠百拉全书》被解释为: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公司或公司合并组成一家公司,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更多的公司。兼并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完成: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对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大美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American)也对兼并一词进行了界定:兼并在法律上,是指两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组织组合为一个公司组织,一个厂商继续存在,其他厂商丧失其独立身份。唯有剩下的厂商保留其原有名称和章程,并取得其他厂商的资产。这种公司融合的方法与合并不同,后者是组成一个全新的组织,此时所有参与合并的厂商皆丧失其原来的身份。
显然,上述两个定义均强调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合并重组为一个公司,重组后只有一个公司继续保留其合法地位的这一特性,这一特性也构成了兼并*基本的内涵。此外,兼并的定义还涉及另外两个重要方面:相关公司在合并过程中各自所处的地位和合并所采取的方式。就前者而言,公司兼并表现为有一个公司会处在主导地位,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选择其所要兼并的目标公司,而被兼并公司会处在被动和防御的地位。具体来说,兼并方法人地位存续,而被兼并方的法人地位通过资产负债的合并而消失。例如,A公司兼并8公司,其后A公司依然合法存在,B公司法定地位则消失,用公式来表示就是“A+B=A”,因此,兼并也叫吸收合并。就后者而言,不同的支付方式也会导致兼并行为的差异性,这也是公司兼并*具技术性的地方。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兼并活动异彩纷呈,魅力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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