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会工作的定义和架构
第二节 过程架构
1.一般过程
实务一般过程包括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和跟进等阶段。接案就是社会工作者与潜在案主沟通信息,并初步达成工作协议。接案需要设立专门接待人员,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设想好可能场景及其应变策略,并在时间、场地、环境、面谈纲要等方面有所安排。一般而言,接待人员与潜在案主的沟通时间约为1小时。接待人员要了解对方的心理状态、动机、主要问题、原因及其对问题的看法,也了解其生活状况、家庭背景及个人特质,并采用适当方式做好记录。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所了解的初步资料及本机构特点进行筛选,决定接受或转介。
预估就是整合已搜集的初步资料和工作者搜集的进一步资料,“决定问题的性质、原因、程度及牵涉于其中的个性和情形的过程”(Barker,1999:32)。在接案完成以后,社会工作者*好通过家访、观察、访谈等技术,深入了解案主的经济、家庭及互动关系、成长历程、社会适应力、可用资源及当前问题等客观、全面、深入的资料。整合各类资料,发现潜在案主的具体问题和需要。把握其核心问题和根本需要。然后,根据“人在环境”原理,剖析其原因机制及其后果,为提出介入思路提供参考。
计划就是根据对案主问题和需要的综合把握,设立工作目标,发现候选方案和决定实施方案,并与案主达成工作协议。社会工作者以预估为基础,确定是注重任务目标(即解决具体问题)还是体现过程目标(即培养案主能力),或者是两者兼具。由于达成目标的模型有许多,社会工作者必须分析各种模型的预期成本、困难、效果及不同利益团体的反应,根据行政、管理、财务和时间的可能性和职业操守,形成核心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不同层面的、具体、可测、有效、适当的具体目标,再配套完整的各种专门性操作计划。实际、可行、具体、弹性和整体应该成为制订计划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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