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 论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新产品、新品种Et益增多,市场逐渐由“卖方市场”变为“买方市场”。如何把产品更快、更有效地转移到消费者手中,成为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关注的问题,因而作为商品经济直接产物的广告活动,也就愈来愈受到人们重视。为了推销产品、抢占市场,企业和商家往往不惜工本,而各种媒介为了自身的利益,又从中推波助澜,广告公司也逐渐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为企业和媒体提供各种服务,使广告市场的竞争达到白热化,消费者时刻身处五花八门的广告炮火之中,对此现象消费者并不感到害怕,因为越来越多的广告,给消费者的购买提供了越来越多的选择。然而,当越来越多的广告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不安恼怒时,广告所扮演的角色,就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而深刻的问题:广告传播中如何确立伦理道德意识,承担起广告应负的社会伦理责任?
**节 广告伦理学的产生及学科价值
广告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与经济活动联系在一起,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直接产物。它有着天使一样的形象,也有着魔鬼一般的面孔,稍微不慎,就会让其带上撒旦的恐怖主义色彩,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早在18世纪中期,英国的蒙塔尔公爵就预言:“人们几乎可以通过广告向大家宣传一切,并且能够使人们相信。”为了证明这一点,公爵与人打赌,在伦敦的各家报纸上登了一则近乎荒唐的广告:“剧场里有个人能踩在高跷上演奏当代的任何乐器,还会钻进一只普通的瓶子里去唱歌。”结果剧场里居然挤满了准备来欣赏这样的音乐与观赏歌唱者的观众。这一事实证明蒙塔尔公爵的预言是对的。同时它留给我们许多启示:人们怎么会相信这个明显带有欺骗性的广告宣传呢?作为一次打赌,他们或许只要在剧场里再打出一条说明性公告,加上公爵的身份地位,人们自然是不会计较的,当作一个笑话还是极其有趣的。可是,如果是宣传某种产品或某项服务又会怎样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