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 论
**节 选题旨趣
第二节 学术史
第三节 思路与方法
第二章 劳资合行:传统劳资关系的行会特质及功能
**节 行会特质:劳资合行的组织结构
第二节 身份控制:劳资成员的会籍管理
第三节 运行机制:劳资合行体的社会经济职能
第三章 劳资分离:清末至五四前后行会工会化演进
**节 行会式微:行会工会化之内力驱动
第二节 多因联动:行会工会化之外力催化
第三节 组织分离:行会工会化的艰难蜕变
第四章 **觉醒:正式政府时期劳资关系的新态势
**节 工潮诱因:正式政府时期劳资纷争格局之生成<div class="book-detail-content">**章 绪 论<br />**节 选题旨趣<br />第二节 学术史<br />第三节 思路与方法<br />第二章 劳资合行:传统劳资关系的行会特质及功能<br />**节 行会特质:劳资合行的组织结构<br />第二节 身份控制:劳资成员的会籍管理<br />第三节 运行机制:劳资合行体的社会经济职能<br />第三章 劳资分离:清末至五四前后行会工会化演进<br />**节 行会式微:行会工会化之内力驱动<br />第二节 多因联动:行会工会化之外力催化<br />第三节 组织分离:行会工会化的艰难蜕变<br />第四章 **觉醒:正式政府时期劳资关系的新态势<br />**节 工潮诱因:正式政府时期劳资纷争格局之生成<br />第二节 劳资纷争:正式政府前期劳资**意识的觉醒<br />第三节 归于沉寂:正式政府后期劳资关系的主题转换<br />第五章 双重变奏:大元帅府时期的劳资合作与冲突<br />**节 祸及工商:社会经济的生态失衡<br />第二节 劳资合作:经济困境中的双向互动<br />第三节 劳资冲突:国共合作前后的**分野<br />第六章 民族主义:省港罢工期间的劳资利益博弈<br />**节 商界始应:复杂的心态取向<br />第二节 特许证之争:“爱国”与“私利”的激烈碰撞<br />第三节 工商联合:民族利益与**利益的*佳契合<br />第四节 内外交织:工商联合之成因<br />第七章 党派政治:国民政府时期劳资关系格局演变<br />**节 袒工抑商:国民政府前期“劳强资弱”的格局演绎<br />第二节 袒商抑工:国民政府后期劳资关系格局的权势转移<br />第三节 “无情鸡”事件:国民革命后期劳资关系的实证考察<br />第八章 结 语: 行会理念、**意识与党派政治<br />**节 清末民初劳资关系变动的轨迹及特点<br />第二节 清末民初劳资关系变动的因素与思考<br />附 录<br />一 《暂行工会条例》<br />二 《工会条例》<br />三 《工人运动决议案》<br />四 《商民运动决议案》<br />五 《劳工仲裁会条例》<br />六 《国民政府组织解决雇主雇工争执仲裁会条例》<br />七 《广东省暂行解决工商纠纷条例》<br />八 《国民党**政治会议广州分会解决工商纠纷六项办法》<br />参考文献<br />后 记<br /><br /></div>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 结语:行会理念、**意识与党派政治
至少国民革命兴起前,广州劳资关系仍以“劳资合行”的社会经济属性为主,并未完全突破行会藩篱。恰如全汉升所论,“在这样工商的组织下,**意识是不会产生的”,“**意识既没有,劳资的**斗争自谈不到,从而政治上便可安宁无事”。然而,1924年国民革命兴起后,由于国共两党的党化渗透,尤其商团事件后国民政府“袒工抑商”政策的施行,其后“广州劳工运动的发展,受政治的影响*大”,并迎来“*澎湃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罢工次数很多,劳资的感情非常恶化”。广州劳资**斗争格局遂正式形成。至此,广州劳资关系亦由“劳资合行”的行会特质演进至盘根错节的党派政治模式。尽管这一演进的完成不过短短几年,具有剧烈易变性,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广州劳资关系的动态演绎中去寻觅其固有的内在变动理路。
从国民革命时期广州劳资关系由传统行会特质,向党派政治属性的演进中不难发现,其始终蕴涵着“劳资合行”与**斗争两种劳资关系主题。当然,这两种主题并非固化,而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发生波动。不过,就总的趋势来看,劳资协商合作是主要的,对抗则是次要的。如果说国民党“袒工抑商”的劳资政策和中共**斗争的渗透,是推进国民革命时期广州劳资关系“促变”的直接诱因,那么以下“滞变”因素则使其呈现出“不变”的特点,并使传统行会“劳资合行”的协商合作主题往往居于主导地位,成为广州劳资双方的主要价值取向。
首先,劳资关系社会经济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协商合作主题形成的可能性。劳资关系作为一种以双方经济利益为核心内容与存在基础的社会关系,通常含有两种迥异的经济利益诉求:就劳方而言,资方若能及时提高工资待遇自是*好不过,而资方当然是期望劳方尽可能减少工资待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获取更多利润。劳资双方这种对立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其上述利益诉求的实现往往会有一艰难曲折的博弈过程。而实现这一过程的方式**是劳资协商。不过,协商一旦破裂,罢工便成为工人挟制资方的杀手锏。而后,双方视罢工所产生的后果权衡利弊,或自行妥协了结,或诉诸第三方调停解决。当然,选择后一种方式对劳资双方来说实属无奈之举。因为罢工意味着停业与劳资关系的恶化,这势必危及生产的正常进行,且不说劳资双方的经济损失难以预料,就是行业内部稳定及社会秩序恐怕也成问题。其实,作为经济共同体的劳资双方都很清楚,倘若争议中一味追求各自利益*大化,结果不免两败俱伤,而惟有劳资协商合作,方能实现劳资关系和社会生产正常运行。以上这种劳资协商合作主题,不仅时常呈现于广州传统行会时期,就是国民革命时期也不例外。据时人对1923—1927年广州222件劳资争议调停的分析,这些争议主要是由农工厅等第三方调处和劳资双方直接协商来解决,其结果也多是以劳方要求得到资方完全接受或部分承认而了结。须指出,这些劳资争议调解中所展现的协商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劳资双方的经济利益共生性所决定的。尽管国民革命时期广州劳资关系党派政治属性愈益突显,但主导其变动的*终因素仍是双方的自身经济利益,前述广州劳资借行会力量同盟抗税即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