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节 广告的本质
一、什么是广告
现代资讯社会中铺天盖地而又形态多样、���彩纷呈的广告,毫不客气地冲击着我们的眼睛、耳朵、大脑,传递着有关我们生活、工作、学习等方方面面的信息,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时尚风向标,也对大众传媒等有关的组织机构、团体和个人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威尔伯?施拉姆(Wilbur Schramm)认为:传播是基本的社会过程,那么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传播现象,也是我们现代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分子。
广告是人类社会生活和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产物,也是人类信息交流的必然产物,它是有效维持与促进现代社会生存和发展的一种大众资讯工具和手段。伴随着社会历史进程的不断发展,广告信息传播的内容、手段、方法也在不断地丰富、更新、发展。它不知疲倦地传播着商品信息、企业信息、劳务信息、各类社会团体的公告、启事、声明等以及各种个人启事等信息,以至于美国历史学家大卫?波特深刻地指出:现代广告的影响力可以与具有悠久传统的教会及学校相匹敌。
既然传播无所不在,而广告信息的传播仅是人类社会无限多样的传播形式之一。那么,什么是广告?这一问题的答案,由于广告发展阶段的不同以及人们认识的角度和目的的不同,人们对广告的看法也各不相同。
19世纪末,西方社会较普遍地认为广告是有关商品或服务的新闻(news aboutproduct or service)。当时的广告文案一般都以“由××作者提供”这样的句子作为结束语,带有鲜明的新闻稿的印记。而20世纪初,以约翰?肯尼迪、克劳德?霍普金斯、阿尔伯特?拉斯克尔等为代表的美国早期广告泰斗们则认为,广告是印刷形态的推销手段或者说“广告是书面推销术”①,“广告的**目的就是实现销售。广
告是否盈利,取决于广告引起的实际销售。”①但同时克劳德?霍普金斯又认为:“每一个广告应该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它应该包括所有有价值的事实和论点。”②对广告的内容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948年,美国营销协会定义委员会( The Committee 0n Definition 0f the AmericanMarketing Association)将广告定义为:广告是由可确认的广告主,对其观念、商品或服务所作之任何方式付款的非人员性的陈述与推广。这是一个有较大影响的广告定义。几乎处于同一时期的IJSP(独特销售主张)的首倡者罗瑟?瑞夫斯则响亮地提出:“广告是一门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让尽可能多的人记住一个独特的销售主张主题的艺术。”③
美国广告主协会对广告的定义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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