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十年内,证据法学在中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一方面,理论研究不断向纵横两个方向拓展;另一方面,学术研究成果不断转入司法实践。于是,证据法学成为了中国法学领域内引入注目的“显学”,相关的专著和教材也成为了法学出版界的“热点”。仅本人主编的与证据法学有关的著作就有三四十部。在编写这些著作——特别是教材——的过程中,以及在给不同对象讲授证据法学的过程中,我逐渐加深了对证据法学知识体系的认识,也逐渐认识到“因人施教”在证据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证据法学是博大精深的,其知识体系中既有深奥的哲理也有实用性规则和方法。不同的学生,对证据法学具体知识的需求也会有所不同。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证据法学教材体系大同小异,所以无论是实务型学生还是研究型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学习的内容基本相同。特别是对法学本科生和法学研究生的教学来说,教材内容基本重复,未能体现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的连续性和差异性。因此,我便有了给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别编写证据法学教材的想法。去年,我主编了一部面向法学研究生的教材——《证据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因而就决定把本书编写成一部面向本科生的兼顾基础性和实用性的教材。同时,为了提高初学者对证据法学的兴趣,我们吸收了“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每章的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设计,而且通过案例展开由浅入深的讨论。这既体现了我们编写这部《简明证据法学》的宗旨,也体现了我们在教材编写形式上的一种尝试。我相信,讲授证据法学的教师和学习证据法学的学生都会喜欢这部教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