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到2004年,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涉及旅行政管理部门的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经过清理并经国务院审定的结果,是保留审批项目14项、取消8项、改变管理方式7项、不作为审批项目7项。在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中,涉及本书的内容,是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核准、旅行社变更登记注册地审批、旅行社设立门市部审批等。在改变管理方式的7项行政审批中,涉及本书内容主要是导游人员等级核准等。
为了使广大旅游从业人员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清理后的现行法规,此次在本书正文中对上述有关内容均作了相应的修订。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国务院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定,本书附录中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均已失败。但由于这些行政法规相关条款的厘定尚在进行中,故本书第四版附录仍保留了这两个法规。
修订后的教材,全面阐述了现行旅游法规的*新精神,使教材的内容更加充实,更具权威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