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
为了说明西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必须区分实证经济学(positive economics)与规范经济学(normative economics)。
一、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
实证经济学是企图超脱或排斥一切价值判断,只考虑建立经济事物之间关系的规律,并在这些规律的作用之下,分析和预测人们经济行为的效果。它具有两个特点:**,它要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第二,它所研究的内容具有客观性,它的结论是否正确可以通过经验事实来进行检验。
规范经济学是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基础,提出某些标准作为分析处理经济问题的标准,作为树立经济理论的前提,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依据,并研究如何才能符合这些标准。它所具有的两个特点是:**,它要回答的是“应该是什么”的问题;第二,它所研究的内容没有客观性,所得出的结论无法通过经验事实进行检验。
西方经济学家所说的价值判断(value judgement)中的价值不是商品价值那种意义上的价值,而是指经济事物的社会价值,即某一事物是好还是坏的问题,所谓的价值判断是要判断某一经济事物是好还是坏,即对社会有无价值。
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区分。例如,对经济增长问题,如果是从实证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则要说明经济增长的标准是什么,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是什么等问题,在研究这些问题时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可以通过事实来检验。如果是从规范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就要说明对一个社会来说,经济增长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各人从不同的立场、观点,不同的伦理与不同的道德观念出发对这一问题会有迥然不同的看法,谁是谁非亦难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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