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看来,读书者“借”而不“还”,藏书家“借”,而不“与”,是后代私家藏书珍秘之风的症结所在。那么,藏书家终于不肯借书与人,实际上读书者亦与有罪焉。当社会上逐渐流行起“解借书,不解还书”(《流通古书约》)的陋习时,藏书家们自然便只有向士林诸公敬谢不予一途了。在这种情况下,藏书家的重钥深秘,实在也是“爱书以德”的一种消极对策。
换言之,在私有制的社会里,“爱书以德”是必须要有时代风气作为现实环境的。想古风淳朴,“借人典籍,皆须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为士大夫百行之一(《颜氏家训》),那么藏书家也就未必一定要重钥深秘、私诸子孙而后瞑目。如浙江余姚籍藏书家卢文38(字绍弓,号抱经,1717—1796)多次在南京向袁枚借书,’袁氏在诗中这样写道:“他人借书借而已,君来借书我辄喜。一书借去十日归,缺者补全乱者理……”这样的借书人,藏书家能不欢迎么?因此,结论便是:就中国藏书史而盲,当是先有了“解借书,不解还书”的耍“小聪明”的读书者,有了“改一瓻为一痴”的社会环境,然后才有了“解藏书,不解借书”的“大聪明”的藏书家,有了“知秘惜为藏,不知以广播为守”的藏书风气。其辩证之关系大抵如是。
于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