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
《论美国的民主》的诞生,既是一个天才学者智慧的结晶,也是欧洲和美国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文化成果。
1831年,法国人托克维尔前往美国考察。当时的法国,正处于“七月革命”——法国人民推翻了查理十世的专制——之后的虚弱的平静之中,各种力量暗流涌动,**的未来尚不明朗,新的流血事件似乎随时可能爆发。相比之下,当时的美国可谓朝气蓬勃,一派祥和,社会发展一日千里。这个建国仅仅55年的新**,没有任何历史包袱,不像欧洲**有那么多盘根错节的势力,也没有前朝**下来的条条框框,美国人对于自由和平等的渴望切实可行,而且在实践中也颇有成效。
这一切引起���洲人的**关注,对于法国人来说更是如此。在托克维尔踏上美国之旅的那一年,法国已经承受了40余年的动乱。各种势力、各个**殊死搏斗,反反复复,死伤无数。似乎所有人都满怀愤怒,人人都在喊打,但总也打不出一个未来。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托克维尔到了美国。在9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同美国各个**的人进行了广泛交流,上至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以及政府要员,下至普通民众以及地处偏远的印第安部落,获得大量**手资料。他以局外人的眼光审视美国,敏锐地发现了与法国的不同之处。
回国之后,1835年,《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托克维尔一举成名。5年后,下卷出版。1841年,托克维尔入选法兰西学院院士,时年36岁。
托克维尔的时代,欧洲正从**社会向民主社会过渡。身为**,托克维尔冷静地判断出,**的美好时光已经一去不返,普通民众即将登上历史舞台。在舞台转换的过程中,法国的政治体制必须改变,而参考的范本,则是大洋彼岸的美国。托克维尔说:“我之所以考察美国,并不单纯出于好奇心……我希望能从美国找到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在托克维尔看来,民主社会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时代潮流,因为“尽管民主政府也存在各种缺点和不足,但它仍然是*有利于社会繁荣的政府”,而美国之所以伟大,“并不在于她比其他**更为聪明,而在于她有更大的能力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论美国的民主》是**部探讨美国民主体制的著作,对欧洲乃至全世界都有深远影响。它分为上下两卷,上卷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并对其进行学术解析,下卷以美国为背景阐发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上卷和下卷的写作时间相隔5年,在结构和文风上差异较大。
托克维尔的这部作品,有多个中译本,其中董果良先生的译本*早、*权威。我们这个译本,在一些地方参照了董先生的译法,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书摘 勒庞用自己的语言,对作为群体和群体成员标志的“服从的欲望间”进行了充分的说明。但是他就停在这,没有意识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身上的集体理想把自我理想取代了。
*后,弗洛伊德犯了个有价值的错误,他认为,勒庞把自己的研究框在有乌合之众特点的暂时陸集体上,实际上他是在无意中碰到了一个*有价值的研究题目,因为只有在这种暂时聚集的人群中,才能够*准确地看到个人对群体的要求言听计从到宁愿把自己独立自主的精神都放弃。弗洛伊德这样对勒庞的群体概念进行定义是不对的,只要往下再继续读几页,就可看到这一点不过,聪明的的人即使犯下错误,别人也会从其中得到收获。弗洛伊德的错误是个聪明人的过失、因为粗心而产生真理的幸运过失,虽然弗洛伊德认为勒庞的陈述“只涉及短命的集体”是不对的,但是这个错误却让弗洛伊德赞扬勒庞选取了这些“喧闹的、暂时群体”进行研究,“它们只是集体中的一个类型,我们从中能发现正是那些被我们看成是个人特性的因素,彻底消失了,虽然是暂时的。”弗洛伊德用这些话详细说明了在科学研究中一个普遍适用、在社会科学中特别需要强调的基本原则,因为认识到它的人很少。这就是搜寻“重大研究领域”的原则,也就是寻找这样一些课题——这里的具体课题就是暂时陸的群体——它能够让人对那些可以取得特殊优势的科学问题进行研究。
弗洛伊德以为他做过的事情勒庞只是做了部分,然而他是在潜移默化中这样做的。他更多地研究了暂时陸的群体,但并没有把自己框定在这个范围。根据他的用法,“群体”是个宽泛的概念,不但指暂时聚集在一起的人,而且指一些例如组成议会、宗派和**等持久存在的团体和社会**。不过,勒庞不仅关注较有生命力的公众,同时也关注更为持久的**,更为注意那些形成政治暴民的短命人群,所以他实际上抓住了一个研究集体行为的重要时机,也就是在可视性**的时刻研究它们。可以这样认为,弗洛伊德很明显是把勒庞并没有的方法论技巧也列到了他的名下。弗洛伊德得出这个对勒庞有帮助的评价,原因并不是他注意到了在这个具体研究中勒庞做了科学家都在从事的公众,也就是找到了重大的研究素材,它们能够把比所研究的事情更为广泛的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揭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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