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一年前,我在一座叫忘川的城市,开了一家甜品店,店名很怪,叫“不停”。
作为老板娘,我*爱跟一些特别的客人喝茶,这杯叫浮生的茶,是不停的专属特产,碧绿清香,先苦后甜。
在阳光充裕的午后,或者星子遍布的夜晚,我与我的客人们对面而坐,看着他们喝下那杯茶,听他们慢慢讲自己的故事,沧海桑田,爱恨情仇,都化在了一杯茶的时间里。
不停甜品店,营业一年之后,暂时歇业。因为,东主有喜。
身旁这个骂骂咧咧的男人,大名敖炽,东海龙族里**的泼辣货,龙王的嫡亲孙儿。
我们是夫妻,刚结婚,蜜月中。
此刻,阳光炽热,黄沙绵绵的撒哈拉沙漠里,这厮一会儿抱怨沙子灌进了鞋里,一会儿抱怨太阳太大,一会儿又嘀咕我太麻烦,见我不理会他,他就对着咱们身后的蠢骆驼聒噪。前些天,我们刚刚跟斯芬克斯的雕像告别,我到现在还有点怀念红海沿岸某小餐馆里香喷喷的柯夫塔,可现在,我们好像迷路了。
当然,我们不是人类,只要我们愿意,可以立刻到任何我们想去的地方,可我跟敖炽说好了,我们要像普通的人类夫妇那样,走遍这个世界,迷路也没有什么要紧,可能会有更美的风景。
淡蓝干净的天空下,高高低低的沙丘在我们的视线中起伏,阳光把细腻的沙粒变成了我*喜欢的颜色,满目的金光闪闪!它们要是真的金山该多好!
除了我们,沿途再无人影,我们根本不知道此刻已走到撒哈拉的哪个部分,翻过一座沙丘,只有另一座沙丘,敖炽还差点被一只蝎子蛰到,气急败坏的他顺着蝎子跑掉的方向追了过去,说不把那只毒物烤来吃了就对不起天地良心。
这家伙永远这么暴躁,我叹息,跟着他跑了过去。
当我牵着骆驼越过这座*高的沙丘时,我愣了楞,沙丘下那块空地上,突兀地出现了一顶极大的帐篷,白色的,像一朵从沙地里开出来的花,帐篷外头,拴着六匹骆驼。敖炽也忘记了追蝎子的任务,眼睛发光地看着那顶帐篷。
兴许是路过的商旅?我猜。不管怎样,有人就有食物与水,我们走了一整天,需要一个休息的地方,这个帐篷出现地太及时了。
我们朝帐篷走去,还没走到面前,便有一个人拿着水壶,自帐篷里钻出来,深黑色的头巾把他的脸遮去了大半,宽大的黑袍子在风里摇晃,他一见到我们,张口便问:“过路的么?”
说的居然还是中文!
“是。”我答。
“快进来坐一坐吧!”他突然变得十分兴奋,赶忙朝我们招手。
我一笑:“好的,谢谢了。”
正要往前走,敖炽一把拽住我,狠狠剜了我一眼:“你鼻塞是吧?”
那帐篷,透着一股淡淡的妖气。
“有你收拾不了的妖怪么?”我朝他吐舌头。
“那倒是。”他一挑眉,对这句话很是受用。
茫茫沙漠里,没有遇到人,遇到同类也不错。何况,我并没有从帐篷里觉察出任何恶意。
进了帐篷,才发现这里头真是个小天堂,清水美食一应俱全,角落里居然还放着好几盆长势喜人的富贵竹,平添一抹难得的翠绿清凉。
除了引我们进来的黑袍子之外,这里还坐着五个打扮一模一样的家伙,全部看不清面容,个个把自己深深藏在黑色的头巾与袍子之下,有的在看书,有的在玩ipad,还有的拿着个计算器不知在算什么。
他们对于我们的到来,并没有什么惊讶,个个都很友好地同我们打招呼。
我在心里给他们命名,黑袍一号到六号。
“我们是从东方来这里做生意的。”黑袍一号递了一杯水给我们。
“这样的不毛之地,做生意?”敖炽咕噜咕噜喝完水,“别告诉我是来卖富贵竹的。”
“不不。”黑袍一号压低声音,“我们是来找七夜城的。”
“七夜城?”我从来没听过这样一个地方。
“实不相瞒,这下头,”黑袍一号用脚点了点地,“就是古埃及衣罗女王的七夜城所在。”
我觉得我的历史知识不算薄弱,但确实没有听说过什么古埃及的衣罗女王。
“我们,就是来跟女王做生意的。”看书的黑袍二号头也不抬地说,嗓子十分沙哑,“这女王是个十分喜欢听故事的人,凡是讲故事讲得好的人,她必赏赐黄金,若讲得不好,当场杀掉!她在这片沙漠里建了一座精巧无比的七夜城,将她所有的黄金都储藏在里头,她去世之后,这座七夜城也消失了。但,传说数千年来,女王的灵魂仍在七夜城中徘徊,等待能让她重新打开七夜城的人。”
“重新打开?”敖炽根本不相信这么玄的传说,揶揄刀,“难不成你们就是在这儿等女王的灵魂从地下冒出来,将那个什么七夜城抱在怀里,跟你们交换富贵竹?”
“你别老提富贵竹好不好!”黑袍三号放下ipad,不满地说,“也不怕告诉你们,要让七夜城重现,就得拿七个故事与女王的灵魂做交易,要是这七个故事让她满意,她就会让这座黄金之城重现地上,那时候,你想不发财都难!”
对于黑袍们的话,我半信半疑,但是他们*后的那句话完全戳中了我的死穴——金子!一整座充满金子的城池!
“把这么重要的事告诉我们,就不怕我们杀你们灭口,然后独吞金子吗!”我半开玩笑道。
“你以为我们愿意告诉你们吗!”黑袍四号冷冷道,“我们本来有七个人,但第七个家伙因为害怕半途跑路了!根据那传说,每个人只能讲一个故事!我们在这儿等了三天,才等到了你们,明说,我们就是想拉你们入伙,凑够七个故事!”
“为什么一定要在这里等?”我一笑,“你们大可以打个电话再叫别的同伙来呀!”
“等那些人来,时间已经来不及了!”黑袍五号急了,“每隔七年才有一次跟女王做生意的机会,就只在今天,满月之日!今天晚上起,一连七夜,每夜一个故事,讲完之后,若女王满意,我们就能看到七夜城!”
“那如果她老人家不满意呢?”我挠头。
黑袍六号哆嗦着说:“那……我们所有人都会跟她的七夜城一样,从地上消失。”
帐篷里一片沉默。
良久之后,我突然一拍手掌,大笑:“好玩呢!”
所有人都被我吓了一跳,黑袍一号问:“你不害怕?”
“我*喜欢听故事了,以前偶尔也给人讲故事。不如我们赌一把,看看能不能让女王殿下送出她的黄金城!”我打了个响指,“就这么办吧!”
敖炽把我拽到一边,狠狠道:“万一这传说是真的,你被那狗屁女王抓去地下当女奴,我可是不会去救你的!”
“我觉得女王可能更喜欢你,瞧你生得如此英俊高挑。”我啧啧坏笑,“放心吧,反正咱们也迷路了,没吃没喝的,前路漫漫,咱们有的是时间,在这里留七天又如何。你怕呀?”
“怕个屁呀!你这女人说话真难听!”他松开手,“行,留下来,陪你玩。”
于是,我们莫名其妙成为了跟女王做生意的成员之一,决定在这顶白色的帐篷里住下来。
按规矩,我们从今夜开始,每夜每人讲一个故事,我与敖炽*后到,所以第七夜的故事由我来讲。什么?为什么不让敖炽讲?这个么,您还是别指望他了,他所有的语言天赋早就埋没在啰嗦与吵架之中了。
白昼的时光如流沙般飞快过去,我站在帐篷外四下眺望,发觉这片沙漠的夜晚竟比许多地方都迷人,处处都是与白天完全不同的幽深诡秘,颇似个蒙上面纱不露真容的飘渺女子,越是看不清,就越想追上去。这天空也非漆黑一片,而是浓艳又沉稳的深蓝,缀上疏密不同的星子,漂亮得让你忍不住伸出手去,仿佛只要远远一碰,就会被拽到*美的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