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形符或声符在隶变过程中被严重改变了形态,很不容易辨识。如“恭”是从心共声,“唐”是从口庚声,“徒”是从定土声,“归”是从帚追声,“责”是从贝束声,等等。有的形符或声符则完全被省简隐没,根本看不出是形声字了,如“书”本为从聿,者声;“泰”本为从水、从廾,大声。对于这样的形声字,必须复形到隶变之前的形体,才好辨识。
如上节所述,由于形声字具有象形、指事、会意所不具备的优越性,它在汉字系统中所占的比例远远超出了象形、指事、会意字的总和。后世所出现的新字,绝大多数都是形声字。
五、转注
所谓转注,就是辗转互注,也就是两个字的意思可以相互接纳、相互解释。许慎说:“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不知是由于许慎的话说得不够明白,还是因为问题过于简单而反生疑惑,历来对转注的解释真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推寻许慎的本意,似乎应该这样理解:所谓“建类一首”,类指事类,与会意字“比类合谊”的类同义;首指部首,即《说文》所分立的五百四十部首。“建类一首”就是将所有文字依据其所表示的事物来分立字群,即分出不同门类的字群来,然后分别选定一个表示事物属类的部首字置于字群的“排头”,用以统帅其字群。所以许慎在解释每个部首之后,总要附上一句“凡某之属皆从某”的套话。比如树木类的字群由“木”作部首来统帅,注明“凡木之属皆从木”;金类的字群由“金”作部首来统帅,注明“凡金之属皆从金”等。这就是许慎自己所说的“分别部居,不相杂厕”的意思。许慎《说文解字叙》中又说:“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干三百五十三文……其建首也,立一为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同牵条属,共理相贯,杂而不越,据形系联,引而申之,以究万原,毕终于亥,知化穷冥。”从这里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建类一首”简单地说,就是依据事类建立统一的部首。这些统一的部首,从“一”部开始,到“亥”部终结。所谓“同意相受”,就是指同一部首所属的字中,若意思相同,则可以相互授受,即彼此可以相互解释。许慎所举的“考”、“老”二字,“老”字自为部首,“考”为老部所属之字,“从老省、丂声”。《说文解字》:“老,考也。”“考,老也。”二字互训,即其意可相互授受。“考”、“老”二字除同部、同义外,还有叠韵的关系。是否所有转注字都必须有声音上的关系呢?许慎在界说中没有提及;他还把转注排在会意之后(形声在会意之前),说明了是以说意为主的。但所举例字却有叠韵关系,这恐怕也不是偶然的,似可看作对转注字还应包含声音相近这一条件的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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