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项目的规模、标准等因素也形成对基本功能的限定。这方面条件的不同,不仅造成建筑空间尺度和数量的变化,其功能关系、流线关系和使用特点等都有差异,因而影响到场地总体布局。例如居住小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级的商业文化设施在设计着眼点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前者往往“小而精”,旨在为小区居民提供便利的服务,创造宜人的环境,增强社区凝聚力;后者往往“大而全”,力求塑造独具特色的城市空间,扩大影响范围,获得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效益。
(二)功能组成内容
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场地总体布局的直接依据,对场地使用功能的分析可从业主所提出的设计任务中有关项目的内容组成来着手。其中,建筑的组成内容是场地主要功能的体现,影响着建筑物本身的布局形态,如占地面积、布置方式、形体组合等,制约了场地总体布局。另一方面,建筑的内容组成还影响着外部空间中连带内容的组成以及它们在场地中的存在形式。例如,在人流量较大的建筑出入口前,应设有规模相匹配的集散广场;场地中绿化庭园的位置和形态,应与建筑内部相关空间的组织相适应。
以旅馆建筑为例,主要由客房部分、公共部分和辅助部分组成,解决这三部分的相互关系和各自形态是场地总体布局的关键.可采取集中式、分散式或二者结合的混合式布局。在主要人口前,应设有交通集散空间引导人流和车流;休息厅的位置可与室外绿化庭园结合考虑,以获得室内外空间的流通和环境的赏心悦目。
场地中除建筑物之外的其他内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直接功能要求的,如运动场、露天游泳池、室外展场等;另一类是为了完善建筑物内部功能而应具备的,如用于交通集散、绿化景观、工程设施等方面的内容。例如观演、博览和文娱体育建筑中的人流集散广场、停车场,商业、旅馆建筑中的货物装卸场、回车场等,都是不可缺少的。在项目设计要求中这些内容不一定被明确规定,但却是实现场地整体功能所**的。因此,对场地使用功能的把握,不能仅局限于业主明确提出的项目内容,还应从项目的自身特性出发,确认其他相关内容。总之,工程项目中要求的建筑自身组成内容,以及建筑物以外具有直接使用功能或间接辅助功能的内容,都要落实到场地之中并参与场地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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