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喜欢的男生
文/豌豆
今天我哭了,哭得很惨,原因比较复杂,但有一条简单而清晰:我在这个年末突然悲哀地发现自己离17岁已经过去六七年了。
我一般从来不想年龄这回事儿,因为我还年轻,犯不着如此矫情。但我一看到那么多得意扬扬的大学生都在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就泄气了。我以前可也是这样看《蓝色大门》的。
看完这部《那些年》后发现这主要是一部拍给男生看的电影,很多东西我并不是很明白。
但我当年喜欢过的男生,却是和沈佳宜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众情人、集多种**特质于一身(或许是女生们的想象也未可知)。
我有时候倒还是会怀念起他来……
那个男生到底是怎么吸引到我的呢?现在回想起来的是**次见到他的——小腿的时候,这么说实在有失文雅。但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画面:他从我旁边走过,我不经意看到了他结实有力的小腿,他给我的**个印象便是这样运动且充满活力。那个时候我上中学。
他因为个子很高,总是坐在*后一排,也没有同桌,话不多,偶尔还在班上说点笑话。钢笔字写得非常好看,据我所知家庭有些破碎。他衣着很简单,但由于身材正,穿什么都精神。
他有一次曾英雄救美,让我非常心动。
我们班当时有个阮经天那种造型的痞痞男生,某天午后班上出了一件坏事,老师要大家投票招供是谁干的,我们没有《那些年》里面那么团结有礼貌,大家纷纷投票把他招了。
这个男生得知大家都选中他后羞愤不已,准备报复我们。而他报复的方式就是放学的时候把门一关,拿着一块木板敲着讲台,然后大吼起来:是哪个投的老子的票,有种站出来单挑。
然后我就被他吓死了。他想找我单挑吗?
我的同桌因为不小心看到了我的投票,就安慰我说:他吓唬你的,别怕。同桌是那种很讨厌的人,什么都喜欢看我的,这种投票还要看一下。正当气氛紧张尴尬之时,一个声音响起:哎,你快点下来吧,别站在上面犯傻了。
这一句话把冷冰冰的气氛全打散了,站在上面的男生挠头笑了笑,竟放弃报复,走了下来。
据我所知,我中意的他好像从没在班上拉帮结派过,但一直人缘都不错。帅哥做到这一点,说明他做人真的不错哦。也没怎么看出来他跟谁玩得比较好,据说跟隔壁的“黑皮”关系不错。
在此粗略地把我们班的女生分成两种:喜欢他的和不好意思承认喜欢他的。
自认喜欢他的女生又可分为两种,除了我这样含蓄腼腆害羞的,当然还有胆大的。我曾在午休时分亲眼目睹一个女生翻他的钱包,并声称自己发现了他两天都没有用钱。
看到这一幕我着实惊讶,这个女生平日里是那种咋咋呼呼型的,怎么看都不像会过早情窦初开,但是没有足够的好感,一个人又怎会对他人有如此大的兴趣?
我们班还有一个和我一样喜欢写作文的女生,她平时*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痛斥他的种种不是,走路大摇大摆啦,自以为是啦,我当时也真就以为这位成绩很好的女生对他是不屑一顾的,心里还疑惑他也没那么高调何至于惹人厌烦呢。直到某**,我惊奇地发现她原来和我一样是很喜欢看他打球的,某一次他打着打着脱了一件衣服,她还尖叫了。这个发现让我大长了见识。
不过我也不是个诚实的女生,因为面子或者别的什么问题,对外界我一直宣称自己喜欢的是另一个男生。我想这样他就不会注意到我,我也可以继续安心地喜欢他而不觉得尴尬了。
我的好朋友有一次竟有幸和他成为了同桌,对此我很悲愤。而为了平息我的悲愤以及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有香香的味道,朋友决定以每天报告他的私生活来补偿我。而有时候她不肯说,我还要去买小饼干贿赂她。
我的好朋友有一次给我带来了个好消息,他在英语课上对我进行了一次评价!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我们的英语对话需要找一男一女上去角色扮演,英语老师点到了我和同桌,由于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帅但是很怂的男生,他对着英语书不知所措,我也有点为他着急。
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他跟我的好朋友说,嗯,(他们两个是)美女与野兽。
我的好朋友就在心里一直攒着这句话,一下课就穿过两个组跑来告诉我了。她先忍着不说,望着我笑了好久好久,你猜,你猜我要跟你说什么……XX说你好话了!
于是,14岁的我,因为这样一句可勉强看做好评的话,而开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句话,我们好像有了一点点交集。
……
我也喜欢那年喜欢你的我
文/琐琐
“谢谢你喜欢我。”
“我也很喜欢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
听到这样的一段对白,心里总会咯噔一下。这里面明明藏着很多时光的秘密,虽然结果并没有美好到死,可是那种时过境迁后的小波澜却抵死动人。
我们都有过那种把喜欢一个人,看做和吃饭、念书、走路一样重要的日子。自己的心里像是默默地打开了一个开关,早晨一睁眼就想到一会儿早操能不能见到他,在返回教室的拥挤人潮里准确地分辨出他的背影。心跳加快,装作不经意地和闺密一起路过某间教室和他不期而遇,认真对待每一场期末考因为这决定了能否和他分在一个考场,明明爱晴好灿烂却因他爱的阴天替他高兴不止。
那个我,浑身充满了莫名其妙的动力,生活被有序地分为了看到他的和看不到他的。看不到他的时候,我和我自己的幼稚的梦想一起并肩作战,看到他的时候,我会偷偷地想,他什么时候会从我的梦想变成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人。
那个我,把喜欢看得好郑重也固执。不愿随随便便地写信给他,信纸要精挑细选,内容要精雕细琢,写得自己都被感动了,坐在半夜的房间里掉眼泪。想要探究关于他所有的世界,从他的朋友们那里一点点地收集细枝末节,还原出一个我不知道的他,然后听他爱的音乐走他走过的路,心里满溢的是欢喜。
那个我,相信一切的美好。他的声音和冷幽默相得益彰,他的沉默寡言映衬着内心的千山万水,他操场上模糊不清的身影有着别样的美感,我甚至一相情愿地将美好封存至很多年后。
好多年后,当经历了一些人事之后,我突然发现,好难找到词句来定义那样的喜欢。比暗恋要多一些,比恋情要少一些,像是一种简单的信仰,傻傻的坚守。
那种喜欢,或许一生也就只能那么一次了。
在我还是一个不善言辞、内心倔强、容易脸红、敏感惆怅的小女生的时候,我却耗费了那么长的时间去做一件这么巨大的毫无目的的事情。或许,相比现在的我,那个我要勇敢得多真诚得多,她更强大更无畏,更顺从自己坦荡的内心。
那样子倾心的喜欢,也让我相信了,我有能力这样去付出,用力爱,用心爱,尊重爱的价值和意义。
我的人生并不像是热门的青春热血电影桥段,始终没能听到过有人对我说起,“谢谢你喜欢我”。只是偶然翻看那年的毕业纪念册,看到一堆记忆碎片之后的这样一段话,“以上是有关我的一些片段,我与你的一些片段,供你源源不断地回忆”。禁不住嘴角上扬,原来他比我更早明白,回忆总是美的。
后来遇到张老师的时候,已经像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头。当我像是一个经历很多的大人,小心矜持,应对得体时,还是终究被他识破了,那副外表下面的,源自很多年前的柔软美好,已经筑起一座城堡,静候有心的人光临。
瑕疵。完满。相聚。离开。我想说,我们终会在生命的某个转角里发现,那些被辜负的被隐匿的被埋葬的喜欢,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关于烟的**件往事
文/这么
十九岁抽**支烟,十九岁交**个男朋友。嗯。
在学校里,同寝室的都有了男朋友,我没有,当电灯泡还不算太痛苦,郁闷的是大家都觉得这个电灯泡好可怜。有一日天下大雪,我到校外租小说看,回来顺便买了串糖葫芦。糖葫芦红艳晶莹,雪花大朵大朵落在上面,说不出的优美。我手套都不戴,空手拿着,一颗一颗地舔,年轻火气旺,不觉得冷。被正在雪中挽手漫步的室友及其男友撞上,他们投来那种怜悯的眼神,绕后脊梁三日不绝。遂发愿,毕业之前,要搞到个男朋友。
我看中了一个现成的。来自六安的男生,曾和我们寝室的老大是一对。老大嫌学校太烂,中途回家复习重考去了。他现在也单着。老大身高体壮,比那男生高出一个头,一起游荡在校园小径,出没食堂内外,煞是触目。男生是个地方小混混,高考落榜后打架伤人,被家里花钱远远地送出来。个头不高,脸长得像任达华。我看录像,*迷的就是任达华了,一点不喜欢周润发。而且他唱歌好听,唱谭校长*拿手,一首接一首不带喘气的。真牛。
老大临走时,叫我和那个男生,互相照顾着点。我觉得这就是天意,再顾不得义气。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抽烟,**口是躲在蚊帐里,买的“哈德门”,好呛。但还是坚持抽下去,发展到后来,除了在课堂上,都会在手里夹上一支。好像那样心里就不会太过于发虚。形单影只,也单得有型有款了。
我按高中风俗,给任达华递了张纸条,夹在一本书里给他。上面写着:“我喜欢你,你呢?”当天他没回音。晚上却跟几个男生钻到校园的小饭店去了,在里面喝酒。我就找过去。饭店门口不远处有棵树。站在树底下,能看见小饭店里灯火亮堂堂的,那几个人的身影。还能听见说话声,属于年轻男生特有的那种喧哗吵闹。我给自己点了支“红梅”,手指有些发抖。
抽完烟,我逮住一个从身边经过的同班男生,叫他把任达华叫出来。他去了,我又点一支烟,手还是抖。心里一口气顺不出来。却看见任达华东张西望地出来了,我在树影里叫他,他吃了一惊,过来见我手里的烟头闪闪红星,又吃了一惊。我说,“你看到纸条了吗?”说完了,觉得一下子浑身的劲松掉了,转身想走的时候,他默默地把我手拉住了。
后来就是千篇一律的校园恋爱。春天杨花漫天飞,学校的小路上樱花像雪一样瞬间落下,来不及眨下眼睛,郊区有个叫碧沙岗的地方,烟柳有千顷之深,一个人去柳树下划船,实在难为情。我太寂寞了,青春浩浩荡荡,不找点出格的事做是不行的。我迅速地把自己变成了生理上的女人,然后,坐在租来的小房子里,等任达华买菜回来。这仅仅是一个春天到另一个春天的事情。
第二年就毕业了,顺理成章就因为地域问题,分道扬镳了。有点心痛,也不觉得特别惋惜。
回忆的时候倒有些惊心了,看到了那背后的,走向成人社会时的危机。拥有青春的时候,人总是被茫然的力量控制,又焦躁又紧张,干不了什么正经事。青春走了,能留下来的,多半是坏习惯。我同寝室的女生,倒有一半是抽烟的。后来但凡是要好的、走得近的女性朋友,无一例外是杆烟枪。以至于,好长的时间,我认为女人不抽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寝室的老三,就是跟男友雪夜散步的家伙,很多年后,拍婚纱照的那天——新郎是另外一个男同学——把摄影师气得够呛,不管怎么说,她牵裙边的手势都不对,是用食指跟中指夹着婚纱的裙边。无论如何也摆不出漂亮的兰花指。
男朋友也少有不抽烟的,就没爱过不抽烟的男人。跟不抽烟的男人没共同语言,竟然会去戒烟还能成功的男人,简直是人间败类。
人在年轻的时候,很容易把抽烟这一类事情,当成形而上的东西。会干出许多二百五的事情。那是因为心中没有真正靠得住的形而上。当然现在也未必就有。只是略略知道,在哪些地方是肯定找不到的。等到能把烟当成烟了,又戒不掉了,这玩意儿也有自己的主张,哪能老给你们人类当道具。
我的闺密们,都当老妈了,还是戒不掉。偷偷摸摸地背着儿子抽,有一次差点给撞到,当机立断,把烟头从窗子里扔出去。眼看着落在楼下人家阳台上的废纸箱里,慢慢就起了青烟,又慌慌张张拿脸盆往下泼水。多作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