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城市绿地的分类及其用地选择
2002年之前,我国城市绿地尚无比较合理的分类方法。在各个时期,国内外的有关书籍资料及各地园林管理机构对绿地分类采用过不同的分类办法。为了更好地完成建设城市绿地的综合任务,需有一个较为理想的分类方法,以便开展工作。2002年6月3日建设部发布建标[2002]135号文批准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各个城市在进行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统计工作时,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的与绿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目前与绿地相关的现行法规和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准》GBJ137、《公园设计规范》CJJ4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等。这些法规和标准从不同角度对某些种类的绿地作了明确规定。
4.2.1城市绿地的分类
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要求,城市绿地应按主要功能进行分类,同时要求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以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科学研究和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为出发点,将绿地分为大类、中类、小类三个层次,共5大类、13中类、11小类,采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混合型代码表示。具体分类可见表4-2-1的规定。
1)公园绿地
是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表示城市整体环境水平和居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2)生产绿地
不管是否为园林部门所属,只要是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类圃地,均作为生产绿地。
3)防护绿地
防护绿地是为了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的要求而设置的,其功能是对自然灾害和城市公害起到一定的防护或减弱作用的绿地。 园林是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园林小品等途径,创作而成优美的生态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
园林规划设计是一门应用科学规律、艺术和工程技术手段,综合处理自然与人工环境以及人类活动规律的复杂关系,以此维护城市生态平衡、创造优美舒适的自然环境的学科。它是一门科学技术与艺术高度综合的应用学科,同时还是研究园林绿地设计理论与方法的学科。园林规划设计需要解决园林建设中的许多问题:首先是建园的意图和特点;其次是内容、形式和布局;要考虑地形、地貌如何处理,有什么主要建筑设施,园路如何设置,选择什么样的植物并合理配置等;而且还要解决好园林绿地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近期与远期的发展以及考虑造价及投资的合理应用、服务经营等问题。
园林规划设计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决定了编写适应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需要的教材,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提高。因此,如何在有限的课程学习时间内,将园林规划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较为系统全面地介绍给每一个高职学生,一直是编者努力的方向。书中采用的图、文、照片以及实例的介绍均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同时,基于园林规划设计的实用性,本书较全面地收集了有关园林规划设计方面的法规、条例,希望对学生今后的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阅了一些相关的教材和著作,借鉴了南京林业大学严军老师、丁彦芬老师提供的相关资料,赵兵老师的宝贵意见,园林本科学生协助绘制了部分图稿,在此一并致以衷心的感谢。
限于编者的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加之仓促成稿,书中定会有论述不妥、征引疏漏错误之处,敬请读者给予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