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美向文化生成 美的文化模式是从文化维度来深入关于美的理论。美,在其现实性上,不可能是一种抽象的存在,它只能表现在具体文化中,成为具体文化中的美。这样,在不同的文化中,美就有不同的形态,它仍然包含审美的三个方面,(1)有已被文化定义为美的客体,(2)有从文化中积淀而成的审美心理,(3)有使这些客体成为美,同时也使一定的审美心理得以形成的文化的审美方式。 美的文化模式在本书的第五章出现,决定了论题的双重视角,一是文化模式自身的角度,二是文化模式与前面讨论的美的理论的关联。 从**个角度,可以说美的文化模式就是探讨美在种文化中形成的特殊性,美首先在于形象,不把形象与其他意义相连,而就形象自身而言,有它的基本要素,这就是纯粹的"形式",即形、色、声、味本身,这种形式自身的意义,本书将在第七章中探讨,纯粹形式不可能以纯粹的形式出现,而总是被组织为具体的形象,这里"组织"有两种含义,一是人工形态,如各门艺术显被人组织而成,二是自然形态,它的形象被按照人的心理结构来审视和按照一种特殊的方式理解,这种由文化而形成的组织的固定程式,就是文化模式,一个文化有自己特殊的组织美的观照美的方式。因此,文化是一个基本的模式单位,不同文化有不同的美。中国绘画不同于西方绘画。西方的教堂区别于伊斯兰的清真寺,伊斯兰的传奇有异于印度的史诗,印度的佛塔不同于玛雅的金字塔……这种不同仅仅是形式上的不同,更是境界上的不同,各文化有自己对宇宙和人生的观念,这观念形成了它们独特的美的理想和形象。理解美,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理解各文化中显现出来的美,我们将通过对四大文化——中国、西方、印度、伊斯兰——的美的模式的分析,来提供对美的一种新的理解。 从第二个角度,不同的文化中不同的美的客体、审美心理、审美过程,将使第三章中关于美的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深入或修正,在该章中论述的美从心理距离到直觉形象到内幕摹仿和移情到同构的过程是一个理论(抽象)过程,一旦把这个过程运用到不同的文化中,特别是运用于差异极大的文化中,将会产生极大的差异。把我们所选来的谈美的四个文化——西方文化、中国文化、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放到一起,作一比较,可以说,印度和伊斯兰文化是纯宗教文化,而西方由于有科学和哲学主潮,中国由于有儒家主潮,可以称为理性文化。第三章对美的总结,主要来自理性型的西方文化,那么它适用于宗教型的印度和伊斯兰文化吗? 我们不能否定印度和伊斯兰文化有美,而且在美的现实凝结上,印度和伊斯兰的艺术得到全世界的共认,这说明,在感性形式上,说它们是美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按照第三章的理论,宗教型文化中可以被定���为美的形象和艺术在套入公式的时候,*后得到的一定是一种宗教情怀,在宗教型文化中,*高的体验一定是一种宗教体验,*高的美也是一种宗教的美。这样,第三章的理论,在宗教型文化中就进入了一个悖论: 第三章定义:美,是一种*高的体验,它不同于认识、功利或其他体验。 现在,或者: 美,是一种*高体验,但它是在宗教体验中实现的,因此它本就是一种宗教体验。 或者: 美,不是一种宗教体验,因而,它不是一种*高体验。 无论我们选择哪一个定义,它都不同于第三间的定义。由此,可以知道,第三章的定义,主要是从西方文化得出的,是在一个强调各文化因素的分工合作的文化思想中作出的,*适合西方文化的审美实践,对于从这种文化中总结出来的理论,是否*接近于美学本性,那是另一个问题,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它运用到宗教型文化中产生了逻辑困难,就说明,研究不同美的文化模式正好敞开了美的理论在纯抽象思考中所遮蔽的东西,从而会使美的理论得到进一步的深入。 在第三章中,我们指出了美的多层结构,具有深度是其主要特点,这就是象外之象、韵外之致,它是超越具体时空而与人的本性相契合的,在文化模式中,我们将发现,象外之象,韵外之致,同样表现为一种文化性质,因此美的深度只是表现为一种文化深度,而不是呈现为一种超文化的性质,这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三章所指出的美的深度其实是文化性的,是对理性型文化的深度描述。第二,美的深度应是建立在不同文化深度之上的,只有在文化模式的比较中才容易呈现出来。因此美的文化模式是推进美的理论的一个必须的环节。 本章的目的,就是通过四大文化的美的模式的呈示而引入对美的更深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