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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概论
本章要点:教育研究方法与教育科学研究的含义,教育研究的特点,教育研究的原则;教育��究方法的历史发展,影响教育科学研究以及教育研究方法发展的因素;教育科学研究的特征与分类;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
**节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概述
一、教育研究的含义和特点
(一)教育科学研究的含义
教育研究方法是关于如何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学问,是揭示教育科学研究规律的一门方法论学科。那么,什么是教育科学研究?根据裴娣娜教授的经典定义:教育科学研究是按照某种途径,有组织、有计划、有系统地认识教育现象和构建教育理论的过程,它是以教育问题为象,运用科学研究方法,遵循一定的研究程序,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以获得教育规律为目标的过程。根据此定义,教育科学研究具有下属性:从研究对象来看,它是以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包括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从研究目的来看,它是以解释教育现象、解决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为目的;从研究过程来看,它是遵循教育科学研究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开展研究的过程;从活动性质来看,它是一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认识活动;从活动的本质来看,它是一种创造性的认识活动。教育研究就是以发现或发展教育科学理论、知识体系等为导向,通过对教育现象的解释、预测和控制,获得一般化原理、原则或问题解决策略等的创造性的认识活动。教育研究属于社会科学研究的范畴,因而与所有科学研究一样由客观事实、科学理论和方法技术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同样以发现规律、探究新知识或寻求实际问题解决策略等为目标,发挥着解释、预测和控制的功能。教育研究的本质是创新。从教育科学研究与教育研究方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教育研究方法是达成教育科学研究目的的桥梁。教育科学研究与一般日常生活中的认识活动不同,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计划性,需要依照一定的科研规范。它以教育领域中的现象与问题为研究对象,旨在探索和认识教育教学规律,解决教育实践和改革中的问题,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研究的计划性表现在研究活动是需要周密计划、细致安排的,不是随意而为的;同时它又必须遵守一些基本的研究规范,如研究实施的基本要求以及科研的伦理规范等。教育研究也不同于一般性的经验总结。尽管经验经过反复筛选可以找到本质的规律性的东西,但多数的情况是,仅凭经验,不仅花费的时间长,而且也屡费周折却难以发现规律。即使得到一些规律性的认识,也往往受经验个体性、独特性的限制而难以推广。
(二)教育研究的特点
教育科学研究具有一般科学研究的特征,也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既要遵循一般的科学研究的规范和方法,又要注意教育研究本身的特殊性。
1.科学研究的特点
教育科学研究是科学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具有科学研究的一般特点。具体如下:
(1)客观性。要求客观地反映研究事物的本质,在研究过?中资料来源必须客观、研究过程必须客观、研究结果也必须客观。
(2)创造性。科学研究要体现创造性。科学研究是探讨求知过程,其重要特点是创新,如果研究没有新的发现将毫无价值。
(3)继承性。科学研究要体现继承性。任何一项研究必须要在他人研究基础上进行。
(4)系统性。科学研究要体现系统性。要求研究的内容是系统的,研究方法是系统的,研究的程序是系统的。
(5)控制性。科学研究要体现控制性。在研究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设计方案,明确研究对象的操作定义,排除无关因素的影响,严格地实施方案,科学?定性定量分析,以使研究结果可信、有效。否则,无法判断研究结果的真伪。与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等的研究相比较,教育研究具有一些自身的特点。教育研究具有一般社会科学研究的特征。如异质性,即很难从小的样本中得出一般的结论,在不同的情境下开展同样的试验会有不同的表现;再比如,研究结果很难完全量化,其解释与研究者的背景、学术修养、观点倾向有关系。
2.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
教育科学研究属于社会科学研究范畴,由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以人或以人组成的社会关系现象为主,所以社会科学具有特殊性。
(1)社会科学具有很强的异质性。自然科学研究往往可以得出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性的结论,但是社会科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的差异性、易变性,往往很难从小的样本中得出一般性的结论。比如在某一实验班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能适用于其他班级。
(2)社会科学研究受到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研究者的经验、学术修养、专业观点的倾向性等容易左右研究结论。自然科学研究一般按定量研究规范进行,社会科学研究则很难做到完全的定量化,现在多使用另一种研究规范,就是质的研究或质化研究。
(3)社会现象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和独特性。
3.教?研究的特点
**,教育研究带有很强的综合性和整体性(也有人称之为复杂性)。教育是拥有*广泛社会关系的行业之一,因而教育问题常常涉及多方面的因素,来自社会的与家庭的、学生的与教师的、意识形态的与经济的等因素都会影响教育现象的发生和发展。为此,在考察一个教育问题的过程中,不应只考虑教育内部的问题,还要综合考虑对其可能产生影响的诸多因素。比如一个学校提出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整体改革实验研究,就其所应考虑的内外因素至少包括:学校的办学条件、管理模式;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学生的学习状况、学风;学校周围的环境、社区特点、家长情况。
第二,教育研究的周期较长(也称迟效性)。教育研究往往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如杜威所主持的芝加哥实验学校教育实验历时长达年之久;前苏联心理学家列·符·赞科夫为解决“教学与发展关系”课题,在小学持续进行了长达15年的教育实验。如果把事前的准备工作和事后理论总结的时间计算在内,这项实验共历时约20年之久。也许有读者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用了一个晚上就写出了一篇论文,并在本学科的专业核心期刊内发表了,这难道算周期长吗?答案是确定的!因为您所描述的,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所谓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篇论文,绝非一日之功,它必定是经过长期思考和研究的结果,有时甚至可能凝聚了作者毕生的心血。
第三,针对性、实践性强(也称应用性)。许多教育研究问题都是针对现实的教育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教师教育的课程设置问题;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时间长短问题;学生为什么不上学的问题,等等。同时教育研究也具有
很强的实践性,需要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如教师致力于自身专业发展的反思性研究,如果没有以躬亲的教学实践为基础是很难实现如期目标的。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第四,教育科研工作者与实践工作者的积极参与,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称群众性)。一方面,一项教育研究的实施,常常需要多方配合才可能完成。因此教育研究,不仅要有周密的设计、仔细的观察,也需要很好的沟通、合作技能。另一方面,随着教师作为研究者、教育行为研究等观念日益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广大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等正以真正教育研究主体的身份加入到教育研究的行列中来。
第五,教育研究要遵从一定的道德规范(伦理性)。教育研究如果不慎,常常会对参与者个人造成伤害。例如,某研究人员收集了某些学生的个性特征资料,并将结果告知了他们的老师,这些信息影响了教师对这些学生的理解,并导致他对这些学生采取了比以前更为消极的态度。所以教育研究需要一定的法律和道德伦理进行约束。欧美等西方**政府部门特地为此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社会科学的专业协会提出了严肃的道德声明;大学中设立了机构审核委员会,以降低研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和道德问题,等等。虽然国内目前对于教育研究并没有严格的道德规范约束,但一个基本的标准应是不允许伤害受试者。
二、教育研究的原则
教育研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客观性原则;创新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伦理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在教育科学研究当中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以客观实际为准绳,根据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加以考察,排除一切主观偏见。贯彻这一原则的要求是:
(1)坚持客观的态度。研究者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作风。收集资料、分析资料要客观。
(2)一切以客观真实的事实为依据。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地查证核实。
(3)全面地收集资料。教育现?和问题具有复杂性,因此,要全面、细致地收集资料,防止以偏概全。
(4)研究的过程和结论要客观、科学。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要运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去研究客观现实。也就是说,从课题的选择到材料的分析,从方法手段到研究的组织都必须客观科学,这样才能取得理想的成果。同时研究的结论必须经过证实或实践检验,保证其客观性、科学性。
(二)创新性原则
教育研究从其创新性来看,主要分为两类,即原创性研究和继发性研究。原创性研究是*初解释特定研究对象构成要素和运行与发展规律的研究,是*早提出了特定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模型与方式的研究。原创性研究既可以在学科领域中进行,也可以在实践领域中进行。继发性研究是在原创性研究的基础上,沿着原创性研究提供的理论体系、研究方式或解决问题的思路、模型等,进行拓展性或开发性研究的过程。
创新性原则指的是教育科研要有新意,能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问题,探索出别人没有实践过的富有创意的教育内容、方法、手段、措施等,也就是说要在原有认识的基础上有所发展、创造。这主要体现在对前人没有研究或研究得较少以及对前人的已有研究,从深化或相悖的方向来展开的研究上。科学上早有定论的课题,一般不再有研究
价值。原创性不足是20世纪中国教育研究的基本特征,因而呼唤原创性在21世纪显得尤为重要。表述方式、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的贫乏是我国教育研究原创性不足的主要表征,而原创性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教育研究主体问题意识和实践精神的缺失。在我国教育研究取得进步和社会发展出现转型的背景下,倡导和培育教育研究主体的想象力有利于教育研究的原创性成果的出现。为此,要增强原创意识,拓宽原创视野,使我国的教育研究尽早进入原创导引的时代。在这方面要处理好以下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国外科研成果的引入与本土性研究的关系;二是处理好理论原创与实践原创的关系;三是处理好原创性研究与继发性研究的关系。
(三)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教育是一个不断变革、发展的领域,教育的理念、观点与方法必须随着外部社会环境的改变而做出相应的变革与调整。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研究过程中,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概而言之,这一原则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教育研究必须以教育实际为参照。教育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指导和改造实践,因而教育理论研究不能脱离鲜活的教育实践与问题。否则理论研究可能无病呻吟、脱离实际、无的放矢,对教育实践及其问?的解决难以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二是教育研究必须以理论为指导。研究只有在正确的理论指导下才能取得成效,研究的结果必须经过理性分析,上升到理论才有普遍指导意义。缺乏理论指导的研究,往往浮于皮毛,流于形式,不够深入,层次不高。
(四)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
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均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在教育科研中,同样应坚持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结合,使科研规范化,使研究结果**化。马克思说:“一种科学只有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真正完善的地步。”一切笼统和大概的东西都是没有地位的,对所研究的对象不仅应有定性的分析,而且应有定量的分析。定性常常是定量的前提,定量则是定性的**化。这就要求教育研究者要深入实际,细致观察,了解事物的真相,掌握进行理论分析的丰富而生动的事实材料,通过分析、综合、分类、比较及归纳与演绎等方法,运用理论分析和逻辑分析,把握事物的因果关系,认识和揭示事物的本质及规律。要善于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透过现象,分析主要矛盾,发现事物的本质特征,*终做出科学准确的定性分析。同时,要在了解事物的质量时,注意事物的数量,包括事物的大小、多少、规模、时间、空间、强度、变化程度和发展速度等,依据统计学的方法进行整理,找出其分布特征(如集中趋势、离中趋势、相关程度等),计算出一些具有概括性的统计数据(如平均数、标准差、相关系数等)。借助这些概括性的数据,使人们从杂乱无章的资料中获取有意义的信息,以便进行比较,做出结论。
(五)伦理原则
教育研究属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由于研究对象涉及人或人的行为,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必然会遇到研究的伦理问题。在以往的教育研究中,伦理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有时候虽然研究者具有良好的研究动机,但由于没有意识到研究伦理问题,常常会有意无意地给研究对象的心?或生理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所谓伦理原则主要是指研究者在教育研究过程中应尊重受试者权利,应审慎解释研究成果,应避免给受试者不适当的压力和负担,以及应消除或避免不良后果等。关于在教育研究中应该注意或遵循怎样的伦理规范,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相关的规
定,有学者在借鉴国外研究伦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教育研究实际,提出了如下五条原则。
1.自愿的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参与者必须能够自由地做出决定,不管是不是在研究中,参与者都不会受到威胁和错误的引导。按照这种原则,研究对象的参与必须出于自愿。研究者?能强迫任何人参与研究。研究对象有不参加研究的权利,有中途退出研究的权利。若研究对象是成人,应直接征得本人同意;若研究对象是儿童,应征得其父母或老师、校方的同意。自愿参与是研究伦理的*重要的原则之一。自愿的原则主要是要求研究者尊重研究对象的选择权,保护研究对象的隐私权。但事实上,很多情况下不可能事先去征询研究对象的同意和自愿,然后再实施研究。关键是研究者要有保护研究对象权利不受侵犯的意识。尤其是,当自愿的原则与科学研究的要求发生冲突时,那么遵循科学研究其他的伦理原则就显得更重要了。
2.无害的原?
所谓无害原则是指在研究中,不论研究对象是不是自愿参与的,都不能伤害研究对象,这是社会科学研究首要的伦理准则。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通常不会有想伤害被试的动机,但是如果不小心的话也会因疏忽而对被试造成伤害。如无意间披露了受访对象的有关信息,这些信息会使受访对象感到尴尬,或会影响他的家庭生活、朋友关系、工作等。
显然,没有人会反对这条原则,但是在现实研究中有时候很难**地做到。例如,研究课题涉及行为规范,研究对象也许会开始怀疑自己的道德,这种质疑也许会在研究结束之后,还会一直延续下去或持续内疚。又如,不断地深入地提问有时会伤害研究对象的自尊。因此,任何研究或多或少都会有伤害研究对象的可能,研究者**无法确保研究不会造成伤害。无害的原则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就在于提醒研究者要尊重研究对象的基本权利,尽量避免伤害。在研究设计中,研究者应该不断地自问研究是否会对研究对象造成伤害。当研究给研究对象身心造成伤害,研究对象有追究研究者责任的权利。一般来说,研究者应在研究实施前向研究对象承诺,研究不会对研究对象身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侵犯他们的隐私权。如果有可能会影响研究对象的身心健康,应事先向研究对象说明利害关系,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研究者有责任去消除一切不良的后果。
3.匿名的原则
保护研究对象的权益*首要的就是保护他们的身份。特别是在进行调查研究时,如果披露研究对象的有关信息或在调查时的反应,则可能会伤害他们。匿名的原则指研究对象有不署名的权利,研究者不能未经同意在研究报告中或在公开场合披露研究对象的姓名。通常问卷调查可以采用匿名形式。被调查者的姓名可以用数字编号来替代。当然,有些研究类型,如跟踪调查、比较研究等需要将相关资料联系起来,并且资料是通过多渠道获得的,要实施匿名就?较困难。实施匿名的原则主要是为了增加应答的可能性和准确性,用以消除研究对象可能产生的顾虑。
4.保密的原则
保密的原则是指研究对象有要求研究者对测得的有关自己的数据资料保密的权利。匿名是指连研究者都无法辨认关于研究对象与资料之间联系的信息。保密则是指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