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三 筹资方式决策
实训目的:
·了解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相关法律规定
·了解公开发行债券筹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掌握股票筹资和债券筹资的必要条件
·掌握银行借款的相关限制条款
·掌握筹资方式决策的���本方法
实训资料:
华夏公司是一家IT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发起设立2年,注册资本4000万元,目前公司股东人数为560人,公司净资产5800万元。近年来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产品供不应求,为抓住机遇,扩大公司规模,公司董事会决定筹措新资,并提出以下三个方案:
方案一:向国务院授权部门及证券管理部门申请公司上市发行新股,拟发行新股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每股面值2元。为吸引投资,其中2000万元股份为优先股,优先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优先股股东可以8.5折购买股票;
(2)预先确定优先股股利为11%,且不论盈亏保证支付;
(3)优先股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
其余4000万元股份为普通股,溢价发行,并将股票发行溢价收入列入公司利润中。
方案二:公开发行债券。筹措资金6000万元,期限3年,债券面值100元,票面核定利率5%,达到**规定水平。债券单利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目前银行存款利率为6%,债券折价发行。
公司近两年来平均可分配利润为350万元,债券筹措的资金用途符合**产业政策的规定;公司之前尚未发行过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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