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概论
**章 公务员面试的概念、特点及作用
在公开选录公务员工作中,笔试、面试、考核是测试与考查应试者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的三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面试不是简单的面对面谈话,也不是完全凭借经验和阅历就能洞悉一切的带有神秘色彩的“相面”,它需要有科学的测评标准、方法以及组织形式。
面试采取考官小组与应试者直接交谈,或者置应试者于某种特定的模拟情境中进行观察等方式,对应试者的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每名面试考官对应试者都有独立评判和打分的权利,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人才选拔上的随意性失误。面试的内容广泛,方法也不断创新。一、面试的基本概念面试是测查和评价人员能力素质的一种考试活动。具体地说,面试是由**机关用人部门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采用多种方法,面对面地测评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发展潜力、实际技能以及其与拟录用职位的匹配性,检���应试者各方面素质,以期为招聘单位聘用相关人才提供重要依据的考试。
1.面试不同于面谈和交谈。面谈与交谈,强调的只是面对面地直接接触与情感沟通,不需要精心设计;面试是一种精心设计的考试活动,通过面对面地观察、交谈等双向沟通方式,不但突出了面试“问”“听”“察”“析”“判”的综合性特色,而且也使面试与一般的口试、笔试、操作演示、背景调查等人员素质测评的形式区别开来。
2.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个性特征、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笔试难以测定的内容。它作为笔试的一个有效的补充形式而存在。
3.面试不同于口试,它具有模拟操作的特点。口试强调的只是对口头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评;面试是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应试者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应试者的知识、能力、经验等有关素质的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的考试活动。
面试是测评公务员能力素质的一个主要方法,也是测评公务员能力素质的*直接、*有效的途径。因此,面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面试,不仅可以考查出应试者的学识水平,还能考查出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应变能力及个体心理特性等诸多因素。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面试针对性较强,其目的是为**机关选拔**人才。同时,经过近几年的实践,面试逐渐为社会所接受和承认。
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情绪控制能力、仪表礼仪举止等笔试无从反映的因素。主要方式有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心理测试等。面试的具体测评要素和方式,由录用主管部门确定。
面试一般是在笔试的基础上进行的,按招录人数的比例(一般是1:2或1:3)决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数。应试者*后得分一般是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简单相加或者各占一定权重来确定,也有一些地区或部门把面试成绩作为是否录取的决定因素,可见面试成绩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务员考试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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