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政府组织行为学的产生与发展
**节 政府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对象
一、政府组织行为学的概念与内涵
���府组织行为学是组织行为学研究的一个分支,要界定政府组织行为学的概念与内涵首先是要明确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对象和内涵。对于什么是组织行为学,国内外的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下过许多定义,如美国**管理学者罗宾斯认为组织行为学是“一个研究领域,它探讨组织中的个体、群体以及结构对组织内部行为的影响,以便运用这些知识来改善组织的有效性”。我国学者张德则认为组织行为学是一门科学,是“研究组织中人的心理和行为表现及其规律,提高管理人员预测、引导和控制人的行为的能力,从而实现组织既定目标的科学”。概念理解的不同,反映了学者研究该问题视角的不同,但综合起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研究分析组织中不同存在状态下的人的行为及其规律,二是研究运用这些规律改善组织的结构和效率。
政府组织行为学的研究对象是限定在政府组织范围内的,社会上有多种多样的组织,其分类的标准各国也不尽相同,关于具体某类社会组织如何分类我们不作详细的探讨,我们只将政府组织行为学研究的对象——政府组织作一个界定,这个界定以我国的政府组织为对象,并主要为学术研究使用。在我国,政府各类组织由于其职能发挥的不同,可以划分为:(1)政权组织,包括执政党及各参政党,人大,政府,军队,司法,人民武装。(2)人民团体组织,包括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侨联,台联,科协,文联等。(3)对外团体组织,对外友协,贸促会等。(4)国有事业组织,科、教、文、卫、体等各类国有事业单位。我们划分的标准是依据其发挥的职能。我们所研究的政府组织行为学,组织的限定就是上述的组织类型,可以说是一个广义的政府组织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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