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法的一般原理
**章 社会调整与法的产生
**节 社会调整及其分类
一、社会调整的概念
任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都必须具有一定的规则和秩序,不管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自发地、自然而然地形成的,还是人们自觉地创造的,这种规则和秩序正好是一种生产方式的社会固定形式,因而是它相对摆脱了单纯偶然性和单纯任意性的形式。①也就是说,规则和秩序是社会本身所固有的属性。
人们往往用社会调整②或社会控制③的概念来表示把个人及其集体的行为纳入一定社会规则和秩序的范围内的过程,认为它是建立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需手段,是使人们接受社会价值、原则或规范的整个过程。而社会规则(规范)则是这一过程��静态表现。
二、社会调整的分类
社会调整或社会控制(以下统称社会调整)有多种形式,它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内在调整和外在调整
社会调整根据其作用于人们行为的方式和人们服从它的原因可分为内在调整和外在调整。内在调整是人们学习一定社会群体的行为规则的过程。社会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家庭、学校、各种社会实践)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在什么情况下什么行为是正当的、什么行为是不正当的,从而使外在的行为规则内化,从事正当的行为成为一种习惯,从事不正当的行为被视为“异常”、“越轨”。因此,内在调整也就是人的社会化过程。外在调整则是通过外部压力,包括道德、宗教、纪律、法律等措施使人们遵守一定社会规范的过程。内在调整与外在调整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二者是相互渗透和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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