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结合我国行政法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参考行政法学研究的*新成果与学界共识,以中国行政法治发展为主线,采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论述方式,将全书分为4编、26章。**编“导论”共3章,首先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历史发展,意在使读者对现代行政法律科学有一个比较宏观的把握。第二编“主体论”共6章,全面探讨了行政主体的基本理念、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等行政主体基本成分、行政相对人以及受委托组织和行政公务人员,对行政法治主体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系统论述。第三编“行为论”共9章,从行为法学的角度对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新型行为、行为程序等方面作了实证研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行为的基本理念以及行政机关的各种抽象行为和部分具体行为特别是行政程序法制。第四编“监督救济论”共8章,系统论述了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制约和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予以法律救济的重大现实问题,包括监督与救济的基本理念、监督行政法制、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追偿、行政补偿特别是行政诉讼。加强监督、完善救济、建构新的监督救济机制,是当代行政法治发展的趋势和特色,也合乎逻辑地成为本书的**内容和话语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