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知识
**节 公路基本建设概述
一、公路基本建设的内容与项目组成
(一)公路基本建设的含义
公路基本建设,是指有关公路固定资产的建筑、购置、安装活动,以及与其相关的,如征地拆迁、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
公路基本建设按经济内容,可分为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生产性建设,是指用于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设;非生产性建设,是指用于人民生活需要,以及为政治、国防需要所进行的建设,如旅游公路、国防专用公路等就是非生产性建设。
公路基本建设内容就投资额的构成和工作性质来说,可划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及家具购置;其他基本建设部分,如征地拆迁、试验研究、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
(二)公路基本建设的主体
公路基本建设的主体原则上有四个:建设单位(业主),勘察设计单位(工程咨询),施工单位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另外,金融部门、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也参与基本建设。
1.建设单位(业主)
凡是负责执行**公路基本建设的单位都称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亦称业主。它在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在经济上进行独立核算。建设单位作为公路基本建设的组织者和监督者,原则上都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其主要工作包括:负责筹集建设资金;提出项目的建设规模、产品方案、产址选择和需要落实的建设条件;负责组织工程设计、监理、设备采购和施工招标工作,审定招标方案,自主确定设计、监理、设备供应和施工的中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或审定工程设计、概算、集资计划和用款计划;审定项目(企业)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审定项目(企业)财务预算、决算;按合同规定,审定归还贷款和其他债务的数额,审定利润分配方案;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业主可自行聘任和解聘项目(企业)总经理,如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可由业主**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总经理的职责范围由业主确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企业的产品、劳务价格;审定项目(企业)机构编制、劳动用工及职工工资福利方案;批准项目(企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处理工程中的重大问题;业主需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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