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周易概说
第二章 《大象》说
一、《大象》应是周公的作品
《易传》内容共有七种。一日《彖》,分上、下两篇;二日《象》,分上、下两篇;三日《文言》,一篇;四日《系辞》,分上、下两篇;五日《说卦》,一篇;六日《序卦》,一篇;七日《杂卦》,一篇。共为十篇。汉人称为《十翼》(见《易乾凿度》)。《象传》又分为“大象”和“小象”,大象专解卦辞,小象专解爻辞。目前学者一般认为《十翼》乃战国时期的作品,其中《彖传》创作*早,《象传》出于《彖传》之后。这里面,对《象传》的一些看法恐难成立,在此作一下探讨。
(一)根据史书记载,《象》要早于其他八篇。《左传·昭公二年》载:“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日:‘周礼尽在鲁矣,倍乃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里写的《易》当指《周易》,《象》当指周公写的《大象》。这一点应得到确认。鲁是周公长子伯禽的封国,鲁国太史将《易》和《象》如同**重器一般世代相传,轻易不示之于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大象》还可能是鲁国独自存有的。韩宣子看到鲁国太史密藏的象辞,感叹到:“吾乃知周公之德。”这句话很明确地说出了《象》就是周公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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