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底,教育部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并在有关通知中,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学校音乐教育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该“方案”不仅提出“必修课程学科化”,确定了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和类型,同时要求“各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自主开设课程”。此后的几年里,绍兴文理学院蔡元培艺术学院(现为音乐学院)进行了新课程的改革和实验,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充分关注了学生德、智、体、美和艺术能力的全面发展,以表演和创作能力、音乐教学能力、音乐科研能力这“三大音乐能力”的发展为音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此,一改以往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只有“中学音乐教学法”一门课的现象,增设了音乐教育学理论、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教学法这三门课程(简称“三课”)。几年下来,“三课”的教学实践与研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该课题以其理论的前沿性和实践的丰富性在全国取得领先地位,并为我国高等院校音乐教育学核心课程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本书正是以绍兴文理学院蔡元培艺术学院(现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三课”的设置和教学实践活动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