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心理学基础
**节心理学概述
一、心理现象
(一)心理现象的结构
心理现象本是每个人在生活中都切身经历到的*熟悉的现象。人们对周围世界要听、看、嗅、尝和用手摸等,就会产生感觉和知觉。时过境迁仍会留下一定的经验或能唤起当时的情景,这就是记忆。为了解周围某事物的特点、本质和规律,还会进行一番思索,这就是思维和想象。这些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心理现象都是为了弄清客观事物,在心理学中统称为认识过程。人在认识周围事物的过程中,对它总持有一定的态度并产生喜、怒、哀、乐等体验,这就称为情绪和情感过程。人们还为满足某种需要而产生一定的动机,自觉地确定目标,力求达到目的,这样的心理活动就是意志过程。认识、情绪和意志过程之间既密切联系又有区别,统称为心理过程(mental process)。它是在客观事物的作用下,在一定的时间内大脑反映客观现实的过程。亦是人的心理活动发生、发展的过程。这是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心理过程在每个人身上表现时总带有个人特征。每个人由于先天素质不同,后天的生活条件和所受的教育影响有差别,各自所从事的实践活动又不尽相同,致使每个人的精神面貌各具特色。关于这些个体差异性的规律就是心理学研究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心理学中称之为人格或个性。它包括个性倾向性(如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等),还包括个性心理特征(如能力、气质、性格)以及自我意识系统(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调控)。
人的心理过程和人格既有区别又密切联系,它们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心理过程是从心理现象的组成来看,它有发生、变化的过程并具有共性规律。人格则从心理现象在个体的表现来分析,它较稳定、经常地表现出有别于他人的特征,并具有差异性规律。对它们的分析研究是为了深入了解人的各种心理现象;将它们结合起来考察,则是为了掌握人的心理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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