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概述
1.2 工程建设**管理
从建筑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看,有的施工企业**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责任制未落到实处,**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位,**法规和标准规范意识差,“三违”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设施和劳动**防护不到位,不少总承包企业对分包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生产条件的审核缺乏严格把关,违规分包现象严重。不少监理公司忽视对建设项目的**监理,项目监理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设计单位对**标准和规范重视不够,造成工程存在**设计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存在过分依赖监理、施工单位,未发挥业主**监督管理的作用。如四川都汶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一二·二二”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4人,其业主未对建设工程实施有效**监管,中标企业将隧道施工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队伍,监理人员未履行分包资质审查职责,���工过程中的**检查与巡视不到位。又如贵州务彭公路珍珠大桥拱架施工“一五”特大垮塌事故死亡16人,施工企业没有大桥拱架施工安装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和有针对的**技术措施。而北京市西单西西工程“九·五”施工坍塌事故死亡8人,根源之一是存在严重设计计算缺陷等。这些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值得我们很好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