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医学微生物学
**篇 细菌学
第三章 细菌的遗传与变异
细菌和其他高等生物一样,具有遗传变异等生命特征。细菌的形态结构、生长繁殖、致病性、耐药性、抗原性等性状都是由其遗传物质所决定。遗传(heredity)是指生物子代与亲代之间的性状相同性;变异(variation)则是指生物子代与亲代之间性状的差异性。遗传使细菌的种属性状相对稳定,变异可使细菌产生变种和新种。
细菌的变异现象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遗传性变异,是细菌基因组发生改变导致的性状改变,又称基因型变异(genotypic variation),变异的性状可以稳定遗传给子代。基因组(genome)即一个物种的单倍体的所有染色体及其所包含的遗传信息的总称。另一种是非遗传性变异,是细菌在环境诸因素的影响下导致的性状改变,因基因组未改变,称为表型变异(phenotypic variation)。除去环境影响因素后,变异的性状在子代又可恢复为原有的性状。
在医学实践方面,研究细菌的遗传和变异对感染性疾病的诊断、**和预防也有重要意义。
**节 细菌的变异现象
细菌的多种性状均可发生变异,其主要包括形态结构变异、毒力变异、耐药性变异和菌落变异等。
一、形态结构变异
细菌在不同的生长时期或在生长中受外界条件影响其大小可以改变,形态可由典型形态变异成多种多样形态。如用药后细菌可出现菌体膨大,呈梨形和丝状等,称衰残型。细菌可失去细菌壁变成L型细菌,有特殊结构的细菌有时失去荚膜、鞭毛或芽胞,但失去的荚膜或鞭毛有的尚可恢复。例如,有鞭毛的变形杆菌在含0.1%石炭酸的培养基上培养可失去鞭毛,但将此种失去鞭毛的细菌移至普通培养基上培养,鞭毛又能恢复。这种失去鞭毛的变异称H-O(H为德语hauch的字头,意为薄膜,这里代表细菌的鞭毛;O为德语ohne hauch,意为无薄膜,这里代表失去鞭毛的细菌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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