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思嘉站在塔拉的走廊上,只觉疲惫不堪,满怀凄苦,心头不住地悸动,她双手冰凉,预感到大祸将临,脸上露出痛楚和迷惘的神色,就像个娇纵惯了的孩子,向来要什么有什么的,如今生平**次尝到了人生的苦味。
艾希礼要跟媚兰·汉密尔顿结婚!
唉,这不可能是真的!艾希礼决不会,决不可能爱上她!凭媚兰那小耗子似的模样,没人会爱上她的。思嘉轻蔑地回想着媚兰那孩子般单薄的身躯,那一张一本正经毫不出奇的心形脸孔,几乎够得上用“难看”两个字来形容。再说艾希礼不可能常和她见面。自去年他在十二橡树举行舞会以后,他到亚特兰大只去过一两回。不,艾希礼不会爱上媚兰,因为——唉,她决计错不了——因为他正爱恋着她!她,思嘉,是他所爱的人——这她心里明白!
思嘉忽然起了个念头,她爸下午正好去了威尔克斯家,这个可怕的消息是真是假,爸肯定知道。我只要在晚饭以前能私下见到他,说不定就可以弄明白真相。
现在正是杰拉尔德该回家的时候,她若是想要单独见到他,只有到车道和大路交接处去等候。于是她迅速走下台阶,尽快地沿小径走上了车道,快步朝前走到车道尽头,转上大路,一直走到一个弯道上,见那里有一丛树木可以挡住屋里人的视线,这时她才停住脚步。
她在一个树桩上坐下来等她的父亲,双颊绯红,不住地喘气。已经过了他往常回家的时间,但她对他的迟归反觉高兴,因为这给了她时间,让她可以缓口气,脸色可以平静下来,以免引起父亲疑心。她一面希望随时听到可能出现的马蹄声,期待着见到父亲以他惯常玩命的速度策马驰上山坡。可是时间一分分过去,却始终不见父亲的踪影。她望着下边的大路,等待着父亲,痛苦又在她的心头增长起来。
“啊,那不会是真的!”她想。“他怎么还不回来?”
从塔尔顿两兄弟处得到的消息给她带来的困惑和灾祸感,刚才一直冷冰冰地压在她的心头,此刻忽然被一种狂热的情感所替代了。两年以来,这种狂热无时无刻不在萦绕着她。
不知怎么的,她现在渐渐长大起来,艾希礼竟然对她有如此巨大的吸引力。她小时候和他常来常往,从来不怎么注意他。可是自从两年以前,艾希礼去欧洲经过三年大旅游归来,到她家拜访的那**起,她就爱上了他。事情就是这样简单。
那天她站在前面的走廊上,看见他骑着马沿着长长的林阴道走来,穿着一套灰色呢绒外套,里边是一件皱边衬衣,配上黑色宽领带,真是无可挑剔。至今她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那一身打扮的某些细节:那擦得锃亮的长筒靴、领带饰针上的美杜莎浮雕头像、以及那顶宽边的巴拿马帽。他一见了她,就把帽子从头上脱下,随即跳下马来,把缰绳扔给一个黑孩子,站定身子抬头瞅着她。他笑容满面,一对困倦的灰色眼睛睁得很大,一头金发在阳光照耀下,像是一顶有银色光泽的帽子。只听他说:“你已经长大啦,思嘉。”便轻快地走上台阶,举起她的手吻了一下。他的声音多么动听,她忘不了当时她的心头不禁为之颤动。那声音是那么悠扬、洪亮、悦耳,她仿佛**次听到。
从那个瞬间开始,她就想要得到他,就像是想要有东西吃,有马儿骑,有温软的床铺睡觉那样,单纯而不加思量地要得到他。
两年以来,他常陪伴她去参加各种舞会、野餐会、炸鱼野宴,以及去旁听法院的庭审。他虽然不像塔尔顿双胞胎兄弟和凯德·卡尔佛德那样来得勤,也不似方丹家几兄弟那样纠缠不休,但塔拉是他每周必到的地方。
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爱慕之情,他那清澈的灰色眼睛也从来没有流露出思嘉在别的男人眼里常见到的热切的光辉。然而——是的,她知道他爱着她。她决不会弄错。比知识和理智更为有力的、由经验得来的直觉告诉她,他确实在爱着她。当他的目光并不那么蒙胧,并不那么冷漠时,他总是使她惊讶,而当他怀着思慕和忧伤的神情看着她时,他使她好窘。他爱着她,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为什么他从不向她表白?她完全不能理解,在他身上她不能理解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他待人彬彬有礼,然而超脱、淡漠。谁也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思嘉尤其如此。那一带的人一般是怎么想就怎么说的,相比之下,艾希礼深沉的性格就显得与众人格格不入。县里人娱乐消遣的事,如打猎、赌钱、跳舞、谈论政治,他样样在行。他还是全县****的骑手,可是他并不以这些为生活的目的,这是他与众不同的地方。至于他对读书、写诗的兴趣和对音乐的爱好更是****。
唉,他为什么要长得如此英俊,还加上一头金发?为什么外表如此谦恭却又如此难以接近?他为什么老是爱谈书本、谈音乐、谈诗歌以及有关欧洲方面的东西,而这些她**厌烦的东西却偏偏对他有如此大的吸引力?有多少个夜晚,她在朦胧的暮色中和他并坐在走廊上相聚之后,她常常躺在床上辗转不能成眠,*后只好自我安慰地猜想,他在下一回见到她时,定会向她求婚。然而下一次来了又去了,结果还是等于零——徒然使她的狂热情绪愈加高涨,愈加炽烈。
她爱他,想要得到他,却不能理解他。她直率,单纯,单纯得像塔拉上空吹过的风,像环绕着塔拉的浑浊河水一样。她哪怕到了生命的尽头,也无法理解较为复杂的东西。而此刻,她是生平**遭面对着一个复杂的性格。
因为艾希礼出生的家系,是属于思考型而非实践型的,他们用以消磨闲暇的方式,是构筑和现实毫无联系的绚丽的梦境。他们沉浸在远比佐治亚州要美丽得多的内心世界里,在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的时候,总有些不大心甘情愿。他看待周围的人,无所谓喜爱,无所谓厌恶;他看待人世,既不振奋,亦不沮丧。他乐天知命,与世无争,大不了耸耸肩膀,回到音乐、书本以及他自己的美好世界中去。
既然她不明白,他的心灵无法和她的相沟通,那他怎么有可能迷住思嘉呢?他像是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他的这种神秘莫测的性格,恰恰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他身上难以理解的东西加深了她对他的爱,他的独特的、自我克制的求爱方式增强了她的决心,非叫他归属于她不行。她深信他迟早会向她求婚。她太年轻,过于娇纵,不懂得什么叫失败。而现在,犹如一声霹雳,传来了这般吓人的消息:艾希礼要娶媚兰!不,但愿这不会是真的!
唉,爸怎么还不回来,时间真是难挨。
弯弯的大路上一片静寂,仍不见杰拉尔德的人影。可是就在她望眼欲穿时,忽然从山下传来得得的马蹄声,只见杰拉尔德·奥哈拉正以*快的速度,越过田野,急驰而来。他骑着一匹身躯壮,四腿长的猎马。他骑上山顶时,发现女儿站在树荫里,便勒住缰绳,纵身跳下马来。
思嘉在迷蒙的暮色中看着她的父亲。不知怎么的,她觉得,在父亲面前她很愉快。父亲有生气,粗暴,朴实,这些正是她所喜欢的。
“十二橡树的人都好吗?
“他们说起明天的野宴没有?”思嘉迫不及待地问道。
“噢,说起的,我想起来了。那位小姐——叫什么名字的?——就是去年到这里来过的那个可爱的小姑娘,你知道的,她是艾希礼的表妹——哦,对了,媚兰·汉密尔顿小姐,是她——她和她哥哥吉尔斯一道从亚特兰大来了,还——”
“哦,那么她真的来了?”
“是的,这姑娘真文静,从来不爱多说话,女孩子就该这样。”
思嘉的心向下一沉。她本来还抱着一线希望,媚兰·汉密尔顿该留在亚特兰大不能分身前来,其实那里才是她该住的地方。现在居然连她父亲都称赞起她温柔文静的性格来了。那性格和自己的难道不是恰恰相反吗?她想到这里,干脆就把真实意图说了出来。
“艾希礼也在吗?”
“在,”杰拉尔德松开女儿的手臂,转过身来,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她的脸,“你来这里等我的目的要是为了这个,为什么不早说,偏在这里绕弯子?”
思嘉想不出话来回答,心里一阵烦扰,脸上不由得泛起红晕。
“咦,说呀。”
她还是一言不发,心里真想警告父亲,叫他把嘴闭上。
“他在那里。他,还有他的几个妹妹,都特别关切地问起你,希望你无论如何要去参加明天的野宴。我对他们说你明天一定会去,”他狡黠地说道,“现在,女儿,你跟艾希礼究竟怎么啦?”
“没什么,”她简短地答道,一把挽住他的手臂,“我们进去吧,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