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 总论
第1章 骨科相关的护理理论和临床模式
一、自我护理理论(selfcare theoPy)
自我护理理论由美国当代**护理理论家多罗西·奥瑞姆提出,其代表性著作《护理:实践的概念》(Nursing:Concepts of Pracdee)。自我护理理论不仅可用于个人,而且适用于家庭、集体或社会,对于康复护理实践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1.自我护理又称自护(selfcare)或自顾,是个体在稳定或变化后的环境中为维持生命,增进健康与幸福,确保自身功能健全和发展而进行的自我照顾活动。自我护理是一种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连续的、有意识的行为。人的自护能力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发展,自护是人普遍存在的一种本能。自护行为包括调查、判断、决策及调控生存与发展相关的行为。在进行自护活动时,需要智慧和经验及他人的指导和帮助。当个人或集体都能有效进行自护时,能维持人的整体性并促进个体功能的发展。与自护相对应的概念是照顾性护理,指人们对婴儿、儿童以及无法独立生存者所实施的护理。专业护理的*终目标就是促进、维持、恢复个体的自护能力和照顾他人的能力。
2.自护力量 自护力量(selfcare agency)是指人的自我护理的能力。与自护力量相对应的是照顾性护理力量(dependentcareagency),指的是护理或照顾他人的能力,包括照顾婴幼儿和那些部分不能或完全不能进行自理的人的能力。个体、家庭以及各种形式的集体都具有照顾性护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