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篆书与吴昌硕《西泠印社记》
“篆”,《说文解字》曰:“引书也。”引者,牵引也。近人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认为:“篆者,掾也;掾者,官也。汉代官制,大抵沿袭秦制,内官有佐治之吏日掾属,外官有诸曹掾吏,都是职司文书的下吏。故所谓篆书,其实就是掾书,就是官书。”篆书是大篆、小篆的统称。大篆指甲骨文、金文、籀文、六国文字等,它们保存着古代象形文字的显著特点;而小篆是指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实行“书同文”政策的一种书体,其实就是秦国文字。因此“小篆”早在统一之前就已经长期存在于秦国,只是后来加以称谓而已。汉代虽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制度上仍旧承袭秦代,但是篆书的地位逐渐被书写起来更加方便简易的隶书所取代,篆书只是偶尔出现在较为庄重的场合。虽然两汉的主要书体是隶书,但汉碑的碑额多用篆书书写;也有一些篆书作品存世,如《袁安碑》和《袁敞碑》。两汉之后的魏晋、南北朝及唐、宋、元、明几代,由于篆书实用性的下降,以及楷书、行书、草书的发展成熟,能够正确识读篆书文字的人越来越少,所以这段时期的篆书艺术也随之跌入低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