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金融市场导论
§1.1 金融市场的定义
1.1.1 金融市场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金融市场(financial market)通常是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及机制的总和,其具体含义为:
**,金融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场所,它不受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这个场所可以是有形的,如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无形的,如外汇交易员们通过电信网络构成的看不见的市场进行着资金的调拨;而且有些金融市场可以全天24小时运行,如全球外汇市场。
第二,金融市场交易的对象是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相对于实物资产而言的,表现为各种金融工具或产品(如外汇、债券、股票等),代表持有人对实物资产或未来现金流的索取权,对于持有人来说是资产,是财富。交易双方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资金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第三,金融市场包含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运行机制,包括价格机制、发行机制、监督机制等,其中*主要的是价格机制。在金融市场上,利率就是资金的价格,在这种特殊的价格信号指引下,资金可以迅速合理地流向**率部门。
现代经济系统中的市场通常划分为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两种类型,产品市场提供生产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要素市场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劳动力、资金等要素,金融市场是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金融资产属于无形资产,其交易不受空间与时间的限制,因此,金融市场属于虚拟经济范畴。图1—1描绘了构成一国经济金融价值的四个层次:**层次为物质产品;第二层次为商品与真实的服务贸易;第三层次为货币、股票、债券等基础性金融资产;第四层次为商品期货、金融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前两个层次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后两个层次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金融市场就包括后两个层次。现在,由于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与金融化程度不断提高,金融市场的交易规模远远超过了实体经济的规模,特别是金融衍生市场都是保证金交易,而使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因此,根据规模的大小,一国经济金融价值的四个层次表现为倒金字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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