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命题逻辑
**节 命题与命题形式
我们在绪论中曾讲到,数理逻辑是用数学方法处理逻辑的结果,而数学方法,主要是运用符号——人工语言代替自然语言的方法。
为什么要用符号呢?为了使表述更**。符号能使具有某种研究目的的语言更**。我们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语言就是一种具有特殊研究目的的语言。为了使这种语言,即逻辑学的语言更**,更能准确阐述思维的形式结构以及正确推理的形式和方法,使用人工语言要比用自然语言更有效。因为在某种情况下,直接认识事物的面貌不容易认识清楚,但��事物表示为符号后,却能比较清楚地认识事物的全貌和整个发展过程。犹如人们认路一样,通过地图识路比直接识路更能清楚路的方向和位置。
语言是由各种各样的语词、语句组成的。在数理逻辑中,这许许多多的语词和语句按他们应用的作用被划分成几大类,然后代以相应的符号。例如,把具有真假特点的语句归并成一类,这类语句就被称为命题。
所谓命题是反映事物情况的思维形态。人们利用命题去反映事物有没有某属性,它是处在什么情况之中,不同事物情况之间又有什么联系等等。命题反映的事物情况可以相当简单,也可以很复杂。比如:命题“2是偶数”,是对2有某种性质这样的事物情况的反映;命题“保定在北京与石家庄之间”,是对保定处在什么位置关系这样的事物情况的反映;命题“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是对有压迫及有反抗之间有某种联系这样的事物情况的反映。命题这种思维形态还有真和假的区别。符合事实情况的命题就是真命题,不符合事实情况的命题就是假命题。假命题也是一种命题,比如“2是奇数”就是一个假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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