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本《老子》的认识论
老子说:“道恒无为,侯王能守之,而万物将自化。”(简本《老子》甲一章七节)认为守“道”在于“无为”,在于认识和适应客观事物的矛盾而不带上主观随意性。人能守“道”,万物将自动地服从人的意志。提出**的“无为”原理。
老子说:“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同上书一章六节)认为人只能辅佐“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主观地妄为也。主观地妄为会碰壁,执迷地干下去会跌交子。这就是说存在着客观事物的运动,“万物之自然”,人的思想行为只能认识和适应这一运动,认识客观事物的运动而辅佐适应之。这叫做“无为”。可知“无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这是老子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或**原理。
其次老子**个提出“德”的概念,曰:“含德之厚者,……和之至也,和日常,知和曰明。”(同上书甲十一章)“和”,对立统一也,由对立产生统一也。对立时要“和”,所以求统一也;统一时,则“和之至也。”“和”,与人“和”,与物“和”也。“和”,是一种常态,懂得“和”叫做明理。这是具有厚德的人的一种品格。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以(早服)。早服是谓(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