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
四、外部协调能力
外部协调能力,是指饭店企业与外部市场环境中各类关键角色之间的协调能力,主要表现为利益、目标、态度、行为的协调能力。
(一)利益协调能力
利益,即好处。在公共关系学中,利益是指社会组织和公众各自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的满足。尊重各自的利益需求,确保在相互交往和合作中对方的利益和自身的利益都能较好地实现,是饭店关系协调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利益协调能力的高低,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检验。
(1)能否认识利益共同点。在饭店与外部公众关系问题上,既要明白自己的需求,又要弄清对方的需求,做到知己知彼。
(2)能否寻找利益共同点。饭店和公众各自都有自己的需求。一方需求可以从另一方那里得到,两者就有了相关性。找到了可以互补互利的对象,就有了建立协调关系的条件;找到了一致的利益,双方合作就有了基础。而双方利益的共同点,是利益协调的关键部位。
(3)能否创造利益共同点。“寻找”还是主观上的东西,只有实现了利益需求和愿望,合作才落到了实处,相互关系才得到巩固和发展。而“创造”则是指在饭店与公众利益之间进行协调时,一方面,努力满足对方需求,如果对方对自己有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自我纠正、调整,适应对方;另一方面,以各种手段影响对方,使对方能够接受自己的意见或产品和服务等,达到自己的努力目标,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
(三)目标协调能力
目标是指想要达到的境地或标准。任何饭店或公众都有自己既定的目标。饭店的目标是在一定时间、空间的动态范围内所要争取达到的一种未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饭店关系协调中所讲的目标协调,就是将饭店目标、饭店成员目标、社会公众目标统一起来,使三者达到和谐,保持一致。如果我们把饭店看作一个系统,那么它内部的成员就是这个系统的构成成分,要使饭店能够有凝聚力和稳定发展,饭店目标与饭店成员个体目标就必须在一个目的点或环上结合好。如果我们把饭店与相关公众也看作是一个更大的系统的话,那么,饭店的目标与相关公众的目标也必须在一个点或环上取得一致,这样,两者才能形成稳定和谐的合作,建立起良好的关系。
饭店的目标协调能力,关键体现在目标的制定和实现这两个主要过程。在制订目标时,要看能否充分吸收各个方面的意见,并加以综合平衡,使饭店目标既符合内部成员意愿,又符合相关公众需要,企业自身需求也能得到保障。同时,还要看是否采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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