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物权法
**分编 物权法一般规定
**章 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分类和种类
【讲述】
一、物权的分类
物权的分类是指依据不同标准对各种物权所做的归类,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认识各类物权的特性,以及法律的不同规定。
(一)所有权与他物权
以标的物的归属关系不同,物权可以分为所有权和他物权。
所有权,也称自物权,是所有人对自己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物权则是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特定物享有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的主要区别在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对于他人动产或不动产于特定范围的支配权,所以被称为限制物权,而所有权则为对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全面支配的物权,称为完全物权。由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系设定与所有权之标的物上的物权,其设定期间使所有权的权能作用受到定限,在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对物的支配范围内,所有权人的同一支配内容的权能不能实现,待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的效力除去后,所有权才恢复其圆满支配状态。所以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为定限物权。由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在所有权基础上设定的,因此,所有权为原始物权,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为派生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设定往往有一定的期限,因而多为有期限物权,而所有权是**存续的,是无期限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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