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关于行政的法律,它调整着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职能。行政法是宪法基础上的部门法之一。从其基本内容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行政法是宪法的一部分,即是宪法的动态部分;而宪法,则是行政法的理论基础。因此,作为尝试,把两者合编在一起,并将本书取名为《比较宪法与行政法》。这种做法,几年来几乎已成为西方**,尤其是英、美两国的学者们和出版界的共同要求。我们出版本书的目的,是为应目前我国广大读者对此类书籍的迫切需要。所以希望读者对本书从体系到内容多加批评指正,碑于再版时得以修订、补充。
本书是著者于过去两、三年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讲授“外国宪法”和“比较行政法”这两门课程时编写的。在担任此类课程的过程中,著者有幸常得到同学们的支持和协助。其中李克强、王绍光、王建平、陈兴良、姜明安、陶景洲和张来明诸同学都曾协助著者整理本书文稿,为之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使本书得以及时问世,并使书中讹误有所减少。于此,著者谨向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