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论
**节 税务与会计
一、税收与税收会计
税收是一个分配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它与**一样,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税收是随着**的产生而产生的,是**财政收入的支柱。自从**出现后,尽管税收的名称和内容不断变化,但历代统治者对税收的重视却都是相同的。为了计算和记录**税赋实物或货币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在奴隶制社会就产生了“官厅会计”。我国西周时,在总揽财政大权的天官冢宰下,设“司会”为计官之长,主管朝廷财政经济收支的全面核算。由于当时的税制简单,不可能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提出像今天这样全面而具体的要求,而且当时的纳税人也不具备正式会计核算的条件,但会计核算意识是与日俱增的,这是税务会计产生的动因。在会计方面,当时只对税款征收后的核算和监督较为健全和完整,但这基本上是税收会计的范畴。可以说,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官厅会计比民间会计成熟得较早。当时的官厅会计,主要指税收会计。随着政府职能的扩大,收支数额和事项的增大、增多,官厅会计才逐步发展,后来分离为政府会计和税收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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