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教科书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方法的论述较多,论述各有不同,本教材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必须坚持运用唯物辩证法,着眼于环境法的整体性、综合性的特点,深入研究各环境因素之间、人与环境之间、各环境保护措施之间以及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矛盾统一关系。只有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才能提高研究水平,不断完善**的环境法制体系。
(2)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各国在处理环境问题的过程中既有许多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应当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充分吸收其他**先进的研究成果和立法经验,以利于我们开阔视野,丰富研究课题,加强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研究环境法学,要从实际出发,把理论上的研究与环境保护工作、环境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并进行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环境保护、环境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才能进行科学的概括和抽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