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导论
**章 刑事诉讼导言
【导读】 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我们将首先从认识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内容开始。关于诉讼的涵义,可以从不同的层面展开认识。从词意来看,“诉”是告诉、控告的意思;“讼”是争论、争辩的意思。诉讼俗称“打官司”。在法学的意义上,“诉讼”就是将争议告之于司法机关,由其依照法律的规定判断是非曲直,解决诉讼双方关于事实、法律的争辩。诉讼也可以称为“司法”。刑事诉讼是指控诉者就犯罪问题提出控告,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控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确定刑事诉讼程序、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就是刑事诉讼法,也可以称为刑事程序法。而刑事诉讼法学,则是关于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律现象、规律的理论、学说。学习刑事诉讼法学,需要以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为基础,当然,学习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也需要以刑事诉讼法学的相关知识为基本背景。
本章简要叙述与本教程相关的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概述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内容。通过对这三个方面内容的概述,使学习者明确刑事诉讼的基本涵义,概括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初步认识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理解、掌握本章的内容,对学习本门课程的学习来说,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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