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节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既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也是一个法学概念。作为法律概念,它是指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作为法学概念,它是指一门法律学科。对作为法律部门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念的理解和阐述,目前国内法学界尚有较大争议。从现代经济法的产生来看,经济法是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为克服市场自身调控的不足,**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必要的干预,以建立和维护体现统治**意志的公正、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经济秩序,从而形成的法律部门。经济法以“社会本位”为基本特征,以追求社会经济利益的均衡协调发展为根本宗旨。由此,我们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在组织、调控、管理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每一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该法律部门所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从而与其他法律部门相区别。在经济领域中,经济法与民法都是调整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法律部门。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经济法则主要调整**对社会经��活动的组织、调控、管理和监督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和高度,既要规范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为,同时也要规范**和政府的经济行为和经济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