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元伦理范畴
一、善
何谓善?孟子曰:“可欲之谓善”。两千年后,罗素以更为科学的语言复述和证明了孟子的定义:
我认为,显然,若没有愿望,我们就决不会想到善恶的对立。我们感到痛苦并希望摆脱它;我们感到快乐并希望延续它。我们厌倦人们限制的自由,当我们缺少饮食和爱情时,就会对它们产生强烈的渴望。如果我们对自己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我们也不会相信善恶、正当与不正当以及值得赞扬和应受谴责的两分法。我们会毫无抗争地屈从于自己的命运,不管这种命运如何。在无生命的世界里,没有什么东西是善的或恶的。由此可见,“善”的定义必须出自愿望。我认为,当一个事物满足了愿望时,它就是善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可以把“善”定义为“愿望的满足”。如果一个��物更能满足愿望或满足更强烈的愿望,它就比另一个事物“更善”。我并未自命这是**可能的“善”的定义,而仅仅是强调,人们将发现这一定义的结果,与任何其他有理论争议的定义相比,更能符合大多数人的伦理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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