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
QQ咨询:
有路璐璐:

中国法律近代化论集

  • 作者:张生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2033189
  • 出版日期:2009年01月01日
  • 页数:427
  • 定价:¥32.00
  • 猜你也喜欢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文章节选
    法律近代化综论
    法学研究的大视野——社会理论之法
    在西方,社会理论的发展已有数百年之久,其中一些流派对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论述,形成了不同的流派,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我们把从社会理论视域对法律的观察和分析称为“社会理论之法”。为了便于社会理论之法的教学和研究,我们搜集了汉语世界晚近研究和解读社会理论之法的重要文论,并将其选编成集,分为马克思篇、涂尔干篇、韦伯篇、哈贝马斯篇和综合篇。下面拟结合本集所选文论的内容略论社会理论之法的几个基本特征。
    一、关联思考与整体视域中的法律
    一般说来,法律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种视角,即内部视角和外部视角。前者着眼于有效的实在法,研究法律体系的结构和层次,探究法律制度的内容和目的,分析法律规则的语义和逻辑,阐释法律程序的形式和功效。在现代社会,不但法律实务者采取这种视角,坚持法律实证主义立场的学者也采取这种视角。他们如同大家闺秀,虽然偶尔窥望窗外,但活动的范围基本囿于“法律闺房”。他们担心,一旦打开“法律的门窗”,道德、伦理、宗教以及政策等法外“杂质”就会乘机侵入,法律的“贞洁”就自然难保,法律自治的“城堡”就会失守,法律与非法律的界限就会模糊,法律的确定性就不复存在,由此法治的危机就不可避免。
    ……
    目录
    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艰辛历程(代序)
    法律近代化综论
    法学研究的大视野——社会理论之法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意识的转型
    民事法律
    近代中国的人格权立法与学术研究
    中国近代水权纠纷解决机制之特点
    清末公司立法历程考
    晚清民初商会商事裁判机构略论
    新见史料及其所揭示的《大清民律草案》编纂过程
    刑事法律
    民初大理院时期的罪刑法定主义——以《暂行新刑律》第十条为**
    论罚金刑在近代刑法中的确立——以1907年大清刑律草案的相关规定为视点
    清末民初刑讯制度废止问题研究
    社会变革中的传统选择——以近代中国刑事诉讼法制现代化为视角
    行政法律
    中国近代地政制度之建立
    清末新政中建立行政裁判制度的尝试
    近代法律家与法制
    法律:如何正当有效——对三位民国法学家的解读
    晚清法官考试研究
    从审检所制度看民初的司法独立
    从讼师秘本到诉状汇编:作状技巧的近代嬗变
    开眼看世界——黄遵宪的法律思想和实践探究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